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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中的避煞民俗甚为普遍而又形式多样。这煞是什么?直到宋代才明说是青牛、青羊、乌鸡,叫“三煞”。它们又是怎样来的,避的用具为什么变来变去,多目众多。从来没有人作研究,本文对此系统梳理并辨析始源。为行文方便,归成八种载体,分在三大段叙说。
一、用镜及撒谷豆避煞
后汉聘礼三十物中有一种是“阳燧成明安身”。阳燧是取火的凹面铜镜,“成明安身”指使妖怪显形而逃避。这是婚礼避煞的文献首次记载,为后世民俗相承。与敦煌石窟相类似的甘肃安西县西南的榆林窟(或称“万佛峡石窟”),第39窟五代壁画有婚礼图。新郎新娘身前地面上,竖立一架,上置圆镜一面。
元剧《桃花女》第三折:“〔正旦云〕且慢着。这早晚正值鬼金羊、昴日鸡两个神祇巡绰,我入这墙院子去,必受其祸。石小大哥,取一面镜子来,与我照面。再取那碎草米谷,和这染成的五色铜钱。等我行一步,与我撒一步者。〔石留柱云〕兀的不是镜子。我便撒那碎草米谷去。〔正旦做取镜自照科〕〔石留柱做撒草谷科〕”)
河南太康县,夫妻拜天地的桌上,有挂在枰杆上的一面镜。在开封是把枰、抒、镜放在桌上。陕西横山县新娘胸挂明镜。贵州有的地方是把镜与皇历背在身后。皇历中或指明某曰有某煞,也用为避邪物。浙江有的地方,新娘上轿前用镜、烛光先遍照轿内。有的地方是新娘下轿前或后,男家用镜、烛照新娘。山西万荣是花轿外悬镜。大致不外这几种情况。有的地方已不知早期镜的避邪作用,或新解释为象征夫妻团圆,或解释为新妇心明如镜。用镜避煞易于理解,无需多言。
第二种用“撒谷豆”或“撒草”来避所谓的“三煞”,事理多有曲折。
宋代高承《事物记原》卷九《吉凶典制.撒豆谷》:“汉世京房之女适翼奉子,奉择日迎之。房以其日不吉,以三煞在门故也。三煞者,谓青羊、乌鸡、青牛之神也。凡是三者在门,新人不得入。犯之损尊长及无子。奉以为不然,妇将至门,但以谷豆及草禳之,则三煞自避,新人可入也。自是以来,凡嫁娶者,皆置草于门阃内,下车则撒谷豆。既至,蹙草于侧而入。今以为故事也。”《东京梦华录卷五.娶妇》:“新妇下车子,有阴阳人执斗,内盛谷、豆、钱、果、草节等咒祝,望门而撒,小儿辈争拾之,谓之‘撒谷豆’。俗云厌青羊等煞神也。”
“三煞”的说法,唐代已见。初唐民间诗人王梵志《心恒更愿娶》叙老人嫌妻老,另娶少年妇,诗最后两句说:“忽逢三煞头,一棒即了手。”是诅咒婚礼中碰到三煞,新人被当头一棒打死。近代撒谷豆民俗已见上文,不另举例。三煞甚奇特,但迟到唐代才见于记载,必是后人附会而伪托到汉世京房名下。
青牛的怪异传说始源甚早,经过了一个由致福反向转为引祸的过程。
《史记.秦本纪》:“(秦文公)十九年,得陈宝。……二十七年,伐南山大梓,丰大特。”这是秦国兴旺的两件吉兆大事。所谓“得陈宝”,详见于《汉书.郊祀志》,是说得到一块能像鸡鸣的石头。这就是今陕西宝鸡县得名的来由。这件事的关键是以“鸡”谐音“吉”。“丰大特”详见于《史记正义》引唐代《括地志》:“大梓树在岐州陈仓县南十里仓山上。《录异传》云:‘秦文公时,雍南山有大梓树,文公伐之,辄有大风雨,树生合不断。时有一人病,夜住山中,闻有鬼神语树曰:“秦若使人披发,以朱丝绕树伐汝,汝得不困耶?”树神无言。明日,病人语闻。公如其言伐树,断,中有一青牛出,走入丰水中。其后牛出丰水中,使骑击之,不胜。有骑坠地复上,发解,牛畏之,入不出,故置髦头。汉、晋因之。武都郡立怒特祠,是大梓牛神也。’按:今俗画青牛障是。”
梓树太粗大,一时锯不断,锯过的地方又长合在一起。鬼神暗告了伐树的可靠办法,才得以用它的木材,也就是暗示鬼神扶助秦文公的主旨。树中、河中绝对不会有一只牛跑出来,原来是用“牛”字之音谐音而暗指“扭”字的“转”意,与陈仓得“宝鸡”的“鸡”谐音“吉”,合成秦国国运转为吉,转为好的意思。说牛出于丰水中,指粮食丰产。今时儿童玩的陀螺,方言或叫“转牛”、“冰牛”,但与牛的形体、功能全无瓜葛。“牛”正由“扭转”义谐音趣说,隐实示虚。又如“牵牛(扭)花”之名,都可为民俗例证。
《史记》中只说“丰大特”,不言牛的颜色,后来具体为“青牛”。《抱朴子内篇.登涉》:“山中夜见胡人者,铜铁之精。见秦〔人〕者,百岁木之精。勿怪之,并不能为害。”《太平御览》卷886、952引此,作“秦人”,敦煌伯2686卷叙此,也作“秦人”,确,故据补。此“秦人”即从秦文公得树神所变的牛而再变。由此可知“青牛”也由“秦牛”而异变。
当初树神现形的牛本是吉兆,是个别事例,《抱朴子》所泛说的树精变人形,也“并不能为害”。到后来迷信职业者又把它变说为治鬼降妖的专职。《艺文类聚》卷94《兽部中.牛》引南朝梁刘孝标《辟厌青牛画赞》、刘孝标《谢南康王馕牛书》,可参看。
《太平广记》卷317引《杂说.宗岱》:“禁淫祀,著《无鬼论》,甚精,无能屈者。……有一书生,修剌诣岱,与之谈甚久……及《无鬼论》……书生乃振衣而起曰:‘君绝我辈血食二十馀年;君尝有青牛、髯奴,未得相困耳。今奴已叛,牛已死,今日得相制矣。”’同书卷319引陶渊明《续捜神记.王戎》:“赠君一言:凡人家殡殓葬送,苟非至亲,不可急往。良不获已,可乘青牛,乃髯奴御之,及乘白马,则可禳之。”两例都是说鬼怕青牛。但也是人间普遍的青牛。
迷信有反向转化的异变。唐代婚俗中青牛为凶煞就是从南北朝青牛是辟邪神物的反向转化。三煞中的另两种,青羊和乌鸡,并没有历史的前承因缘,纯是仿说新增,搭配成一个群体来强化避煞因子。是暗用了语言因素。“羊”,谐音“祥”,这是常见的;黑是暗,由此来作否定。“祥”的情况属“黑”,等于无祥即凶。搭配乌鸡也是谐音“吉”的反面,成为凶。神秘莫测的婚礼三煞,原来是如此辗转凑成的。
以豆、谷、草节喂乌鸡、青牛、青羊,三煞顾了吃食,就不会伤害人。这是顺理成章的,但迷信职业者不甘心如此叫人明白,便神异而遮掩说:“但以谷豆及草禳之,则三煞自避。”最早的说法是新人迎进门时撒豆、谷、草节等,后来也有新人离娘家时撒的。旧时闽南习俗新娘从娘家起轿上路时,娘家撒米和盐,口中连说“避煞”之类的话,随即要紧关大门。更多的地方是把五谷粮食装在升或斗内,摆在拜天地的香案上。如按所谓汉代京房的说法,三煞早已进了大门、进了洞房。
“凡三者在门,新人不得入。犯之损尊长及无子。”新人不得入,是绝对不可能的,于是用遥远的“损尊长及无子”来吓人。
撒豆谷的载体后来脱失了避煞的因子,反向转化被解释为婚后衣食丰足的寓含。
二、用箭、火、水
第三种:射箭。
《酉阳杂俎前集卷一.礼异》:“近代婚礼,当迎妇,以粟三升填臼,席一枚以覆井,炱(雄麻)三斤以塞窗,箭三只置户上。……又妇人入门先拜猪檝(zhi,义为木桩。此处指猪圈)及灶。娶妇,夫妇并拜或共结镜纽。”共结镜纽,是以镜防邪。拜猪檝及灶,是说妇以后要料理炊事及喂猪。婚礼中设此则是故作调侃趣谑的因子。而覆井正与执井灶事相反,是怕新妇亵渎井神,用炱即麻塞窗又是覆井的泛化。门楣上放三枝箭,自然是防妖邪侵入。唐代民俗说鬼之名叫“贱(渐)”,由“射贱(渐)”而谐音,物化为“射箭”。
元剧《桃花女》第三折:“〔正旦云〕且慢着,这第三重门恰是丧门吊客当直,这神煞是犯他不得的。石小大哥,取那弓箭来,等我入第三重门时,与我射三箭者。”徐珂《清稗类钞》第五册《婚姻类.满洲婚嫁》:“新妇既至,新婿以弓矢对舆射之。”
刘宁波《生死转换与角色认证一中国传统婚礼的民俗意象》:“武器净化一阿昌婚礼中,喜气洋洋的新郎要抽出佩刀在新娘头上比划;裕固新郎则张弓搭箭,将三支无镞箭射向新娘,然后折断弓箭扔入火中,这样新娘邪气已传入弓箭被火烧毁。白裤瑶新娘除跨火外,还要踢掉门坎上架着的三把竹刀,用手撩开门内三道全竹弯制的弧形桥,象征过火海,上刀山,跨奈河桥。不如此,就不足以驱除新娘身上的邪气。”但是,后例踢掉竹刀这一载体,倒是新娘防范别人的邪气,这也是泯失了本初的机制。而过竹桥的项目却应是夫妇异向过桥(寓含性教育启蒙)即另一因子的讹变。
该文又言:“如在东北,新郎进屋后要象征性地向新房四角各射一箭,或手执单刀朝每个角落虚砍一刀,歌曰:‘一砍妖,二砍怪,三砍魔鬼坏脑袋,四砍麒麟送子来。’”防煞与送子相提并言,又是“问名”古礼“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因子的证明。
《青州满族婚俗》:“新娘从下轿到拜天地,还要‘射三箭’、‘插腰刀’、‘迈火盆和马鞍子’。迎亲司仪向新郎递过弓箭,新郎向轿门方向射三箭。新娘进门时,门后站一挎腰刀的彪形大汉,钢刀出鞘,手握刀柄,俟新娘迈进门槛,‘咔嚓’将刀插进鞘内。以上两种说法,一为避邪,去掉新娘带的‘红煞’,一为满族尚武,精于骑射,新郎向新娘炫耀武功,试试新娘的胆量。”所谓尚武精神只是适用于本族的后起说法,而言新娘身有“红煞”,倒保留了远古时处女红的畏惧和禁忌。
第四种,用火。火,明光闪亮,实是镜作载体的变异。它的最简单的操作,就是喜轿前或后挂红灯,拜天地桌上点一对大蜡烛。白天如此做,似乎多此一举,原来是避煞的遗俗.
裕固族的习俗:婚礼当天早晨,婆家在院外为新娘搭一帐房,帐房前生一堆火。新娘到来之前,娘家人分四、五批,骑马来践踏此帐房。而帐房内备有婆家妇女数人,以大棍击打帐房四周,对冲来的娘家人骑的马惊吓。婆家和娘家都是旨在驱邪,却歧出了要惊吓娘家也是驱邪的马的热闹。奇特难以理解的是,娘家和婆家为什么都专用妇女驱邪。宋代《梦粱录》言,新人下车时,“一妓女倒朝车行,捧镜;又以数妓女执莲炬火烛,导前迎引。”用妓女来驱邪更非常理可以解释,反倒透露了其中的密码。
妓女是与多人有**的,她们初次**的“煞”早已被冲荡而转为平安的。用她们来驱新娘所带的“煞”,等于代表新娘承认自身有煞,也是希望妓女已除煞的平安可以转移到新娘。妓女用于婚事,有伤雅化,所以不见后继,而暗中改变成用亲友中一般已婚妇女。可比较另一种民俗。妇女多次生育而仅存活一个的,孩童体弱多病的,父母会把别家的子女而健康的孩子穿过的旧衣服要来或买来给自己的孩子穿,而且特别贴身穿。便是以为那健康的孩童已经冲过了多次的“关煞”,他们的衣服上也感染着防煞力,可以再感染给自己的孩子。这就是所谓“接触巫术”。婚礼中铺床、开脸、做伴娘等多种项目,讲究用“全福”(全家人口兴旺)的女人。也是同样的道理。
新娘有煞邪,是对新郎家有冲克妨害,所以由婆家避煞,娘家也协助避煞。但人们不知煞的真正机制或原因何在,因而歧生出一种想法:煞邪在婚房之内,是某种神怪妖魔起作用。因而娘家人派一些妇女骑马来践踏帐房(它是南北朝时北方少数民族在“青庐”举行婚礼的变体遗存)。本应是娘家婆家共同驱除帐房中邪煞,但婚礼中又借故而增添热闹趣味的因子,于是变成婆家驱煞的妇女惊吓娘家驱煞妇女所骑的马的一项节目。
用妇女乃至妓女驱煞,这泄露出所谓婚礼中的恶煞,本原不在青牛、青羊、乌鸡或其他什么鬼怪,而在新娘本身的处女红。
上叙刘宁波的文章介绍说:“火净化一内蒙古鄂尔多斯,新娘进门前,必须从两堆熊熊大火中穿过;鄂温克人要在河滩燃起‘欢乐之火’,亲友陪新人在火堆边载歌载舞;维吾尔新娘进门前,客人们分别用火在她头上绕三圈;白裤瑶新娘无论寒暑都必须在门前烤火,然后跨过火堆,取意就在于借火烧掉新娘身上不吉利的东西。”
浙江有些地区花轿出发前先用烛光映照轿内外,再用点燃芒香的褽斗遍熏轿内。青海西宁汉族,新娘上轿前要在褽斗上象征的坐一下。褽斗是火与斗两种载体的结合。斗,即宋代盛谷豆而撒,由阴阳所持的斗。
开封市东南的西村,在给新房铺床时,褥子下要放三样东西:四块砖头、一根拨火棍、一条布口袋。这些载体在全国少有,但所包含的婚俗因子却相同。特地铺放这三样东西时,口唱歌词:“铺床铺块砖,三儿两作官。铺床铺火棍,三儿两举人。铺床铺布袋,三儿两秀才。”歌词仅传示了三样东西的目的是希望生育的儿子有学问可中举当官。名词的“布袋”谐音双关动词的“布代”即传宗接代。砖是当地麒麟桥上的,取生养贵子的希望。却看不出与拨火棍的联系。原来拨火棍代表火以辟邪,与用镜、用火等的寓意是完全相同的。已经丢失了所主的含义。《醒世姻缘传》第49回叙给晁梁结亲:“四月十三日姜宅来铺床……晚间,俗忌铺过的新床不教空着,量上了一布袋绿豆压在床上。”专选绿豆也是谐音“禄”。专用豆也是撒豆谷的转化。这些又说明婚俗的避煞不是一般的不吉利,而专指生育方面的,又是专从新娘方面来说。
第五种,用水冲洗。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琴瑟乐.行聘》吟唱闺女婚礼前的沐浴:“梅香烧汤,梅香烧汤,今番洗澡要多用些香。……今晚就要做新人,先要洗净闺女气。身段娇,皮肉细,自家看着怪得意。摸摸下边那一桩,咦,这件宝贝该出世。”
婚前沐浴,按说是一般常理,熟悉民俗隐情的蒲松龄却写得细致一层。“闺女气”有什么与众不同的特殊秽污,要“洗净”呢?这“闺女气”正与“下边那一桩”相关,隐隐地透露着古老的处女红的禁忌。
青海藏族新娘进入夫家大门时,新郎要把水劈头盖脑地洒下去,新娘一定要迎水前进,躲闪要受到指责。广西壮族则是由端公(称巫师为端公)把水冲洒花轿四围。广东潮安是娘家人先以水洒轿,再送新娘上轿。
《云南通志》卷185引《伯麟图说》:“娶时挹瓢水倾女足前,谓之压性。”按,“压性”的解释是后起的说法,原始的说法当是“压衅”。“衅”字之义,血祭、涂血;缝隙;祸患,都可指处女红本木忌。
云南景洪傣族有夫从妻居的习俗,相当于汉族的“上门女婿”。这种婚礼中,丈夫进入妻子家门时,妻方妇女要突然向他连连泼水,泼成如落汤鸡。这便是避煞的反向转化,丈夫带水,也可冲洗妻子的血秽,殊道同归。
台湾客家族女儿出嫁时,轿中新娘足前放一碗水。当地的解释,是“嫁出的女一泼出的水”。男家迎到新娘时,媒人又要把从娘家带来的一小瓶水投入婆家水缸。解释说,娶新娘到婆家后“水土相服”的含意。应当说这都是后起的说法。山东一些地方,扬州,新娘起轿后,泼水于大门口,也趣说为比喻从此女儿生为夫家人,死为夫家鬼。
以上情况都见于刘宁波的文章。该文又说:“在江南,新娘上轿前都要请一对多子的夫妇主持沐浴仪式,用毛巾沾热水让新娘揩拭,连续三次;宁夏回族姑娘结婚当日须洗大净,表示姑娘以清洁之躯离开娘家,大净用水俗称‘离娘水’;苏州人要以红柬记载新人沐浴在何时,水倾向何方,广州、深圳也有类似习俗;哈尼新娘沐浴是在被领到新郎家门前时,由新郎姊妹端水为新娘洗手洗脸。结婚当天下午,新人还要互相洗手洗脚洗脸。夫妇婚前沐浴的习俗绝不能看成是简单意义的洗澡,而具有浓厚的精神再生的意味。具体地说,是以清洁之水清洗新人往日的污秽,含有清洗过去,重新为人的意思。”
上述的评说太严肃、哲理而现代化,又太不合理。新娘结婚又不是罪犯刑满释放,说什么清洗往日的污秽而重新做人。这种沐浴与作者同文中所说的“火净化”是同一因子,仅是载体及操作细节有所异变而已。又,苏州要记载新娘沐浴的时间、水流的方向,必定对不同的时间和流水方向有具体的讲究,或许更可看出相关的内涵,惜未言明。
三、用鞍、秤、瓶谐音“平安”及其他
第六种,以鞍、秤、瓶谐音平安意。
敦煌伯2646《新集吉凶书仪》:“礼毕升堂奠雁,令女坐马鞍上,以坐障隔之,女婿取雁隔障掷入堂中,女家人承将。其雁以红罗裹,五色棉缚口,勿令作声。其雁以后儿家将物赎取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