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龚仲与这个案件真的有什么关系,也应该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处理,而不应该如马建设处长所说的那样,应该靠大家发善心帮忙,现在毕竟是法治社会嘛。
但现实就是这样残酷。龚仲是否有罪,不是龚仲说了算,也不是事实说了算,更不是法律说了算,而是赵一局长等上位者说了算。
怎么处理龚仲,不是龚仲说了算,也不是事实说了算,更也不是法律说了算,而是赵一局长等上位者说了算。
龚仲早就将这些看明白了,他知道马建设处长所说的,也就是江南局很多人所想的,以赵一局长为首的江南局党组就是这样做的。
待马建设处长脾气小点后,龚仲非常诚恳地说道:“马处,我给赵一局长发信息,只是担心按方丽红她们那样做,把正气大厦的事带出来,这样对我们单位不利,也对我朋友不住。
“我根本没有想到这样做,会无意中伤害到你,真的对不起了。你说的这些道理,我知道你是真正关心我。我以后会注意的,请你原谅我!”
马建设处长与龚仲是十多年的朋友了,相互之间都非常了解。在他与树大明、张晗瑛的矛盾中,龚仲是难得能够实事求是,并不偏不倚的人。
也许是感受到了龚仲的诚意与委屈,马建设处长感叹了一番,最后说道:“龚主任,你什么都好,就是命不好……”
龚仲当然明白马建设处长这里所说的命不好,实质上就是指几年前树大明等人搞出来的“黑山案件”,因各种各样的原因将他牵连进去了。
这个案件就如一个巨大的屎盆子,一直紧紧的扣在龚仲的头上,压得几乎喘不气来。但龚仲并没有屈服,还是一如既往地奋斗着。
就这样,时间在不知不觉间转到了二○一二年的六月。在江南正气管理局干部职工中,终于偷偷地传开了一条没有公开的消息,那就是江南正气物业公司与建行黑山支行的官司,经过几年的努力终于有了终审结果。
虽然没有公开什么,但江南局的干部职工包括龚仲在内,都知道这个官司是由江南局党组书记赵一局长亲自策划,安排精干人员成立了专案小组,专门负责这起官司的上诉事宜。
专案小组以党组成员伍钢副局长为组长,成员有江南局监察室主任赵焱、法制处长杨山、办公室主任财务处长马建设、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主任董昕等,并花四十万元律师费聘请了高级律师。
龚仲不知道终审结果,但从大家神神秘秘的议论中感觉到结果不理想。他没有参与到这些议论与关注中,这是敏感**件,既然赵一局长采取这样的方式处理,还是远离这些是非为好。
但出乎龚仲意料之外的是,这天他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工作,突然接到了监察室主任赵焱亲自打来的电话:“龚主任吧,请你现在到监察室来一下!”
龚仲匆忙赶到赵焱主任办公室时,只见方丽红也坐在那里。赵焱主任见他来了,没有任何表情地说道:“黑山案件已终审,这是高院的判决书,你们看一下。”他边说边把那判决书复印件递给他们二人。
龚仲接过后快速地看了起来。这是江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厚厚的,有三十多页。
判决书所披露的事实经过,与龚仲裁知道的差不多,也与他在上看到的黑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思源爱国农产品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思源所披露的事实差不多,但一些关键点却看不到了。
比如,那年五月份,树大明安排龚仲陪方建军、方丽红一起去黑山讨钱时,建行黑山支出副行长史江生对龚仲他们所说的那句话——
“资金是安全的。资金现由银行统一管理,只是暂时不能动用。”龚仲立即意识到,史行长的这句话被删除了,实质上就是为了减轻银行的责任。
但龚仲没有说什么。这是终审判决书,现在说什么都没有实际意义了。再说这也是江南局动用最精干的力量,并花费巨额律师费打官司的结果。
龚仲相信,他这个外行,这个小小的科长能明白这个道理,他们这些大处长,高级律师更能明白这个道理。
突然,方丽红激动地说道:“这句话不对,事实的真相根本不是这样的!”她边说边指给赵焱主任看——
“因此,正气物业公司在建行黑山市解放路支行的存款不是通常意义的储蓄存款关系,而是与思源爱国农产品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关系。”
听到方丽红这样说,龚仲不禁感叹了一下,心里对自己说道:“真是个不识时务的人,现在都是什么时候了,终审判决书都拿在手上了,还争论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果然不出所料,赵焱主任有些不耐烦地说道:“现在不要说这些了。你们只管快点看,看完后按照我说的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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