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仲思考了一下,提醒董昕主任道:“董主任,我感觉到这样做可能有风险。如天平大厦保安,本来我们安排的是三班倒,每班八个时。现在他们却搞二班倒,每个十二个时。现在他们什么话都好,但人走时可能会与我们打官司,找我们要加班工资。”
董昕主任听到龚仲这样,并没有理会龚仲的善意,有些生气地质问道:“打什么官司?什么加班工资?我们把三个班的钱对他们了,是他们自己愿意少安排人值班,这样每人就可多得钱。这是他们的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龚仲并没有因为董昕主任的生气而退却,他感觉到他有责任提醒领导。于是,龚仲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很诚恳地道:“董主任,他们现在想在这里做事,什么条件都可答应。但一旦到了离职的那天,那就有可能是另外一种情况了。”
龚仲缓了一口气,继续道:“到时候,他们就会以每天工作了十二个时为借口,找我们要加班工资。现在他们得到的工资,那时他们就会这是八时工作应该得到的,另外四个时加班没有给加班工资。董主任,我们以前有过这方面的教训。”
接着,龚仲不顾董昕主任严肃的面孔,将以前遇到的一件同样的事情告诉了他。几年前,当时的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管理人员,为了关照配电间的值班人员,同意了对方的口头申请,将三个人值班改为二人值班,二个人分摊了三个人的工资,但每人每天工作十二时。这样,他们二人的工资比当时一般聘用人员高得多。
但工资表中,并没有将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与加班工资分开列明清楚,而是笼统的为称为工资。这样一来,就为以后输掉那场官司留下了隐患。
几年后,其中一人离职时,一纸诉状将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告到了劳动部门。其理由是他每天工作十二时,其中正常工作八时,加班四个时,但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没有付给他加班工资,请求劳动部门依法处理。
在劳动部门的调查中,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相关人员进行了明,将他的工资表与别人对比,申诉已发给了他加班工资,并请配电间另一位工作人员作证。但由于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没有直接证据,而对方又能提供十二时的值班记录,最后机关后勤保障中心输掉了这声官司。
最后,龚仲沉重地道:“董主任,那次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我亲自参与了那场官司。现在法律倾向于弱势群体,而他们的法律意识又强,懂得收集有利证据。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如果到时他们去劳动部门,肯定会一告一个准。到时我们又会犯同样的错误,又会输掉这场官司,又会面临赔偿问题。”
董昕主任非常不耐烦地听完了龚仲的汇报,但龚仲明显感觉到,董昕主任并没有接受他的法。
果然不错,董昕主任沉思了一会儿,道:“龚主任,你的担心是有一定的道理。但你不了解情况,这几个人与物业公司合作过多年,他们的人品我也了解,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再,采取这种方式,我们是在帮助他们,是变相提高他们的待遇,他们不可能做过河拆桥的事。”
龚仲虽明白董昕主任的意思,但他还是不想留下这个劳动隐患,再一次努力道:“董主任,现在的人性很复杂,知道感恩的人不少,但过河拆桥的也大有人在。在利益面前,真的哪个都不能保障哪个会怎么样。”
见到龚仲这样固执,过没完没了的,董昕主任终于控制不住来火了:“龚主任,你的出发是好的,但你的工作方式是错误的。采取什么用工方式,这是物业公司的事,不是你应该管的事。我前几天才开完会,强调要搞清楚哪些事应该管,哪些事不应该操心,你怎么就把它当成耳边风了?”
听到董昕主任这样,龚仲立即冷静下来,知道自己现在无论如何也不通董昕主任了,就没有再接口争辩。
董昕主任继续道:“机关是一个讲原则的地方,是一个讲规矩的地方,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我们每一个干部职工,都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好自己的事就行了,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别人的事就不要瞎操心了。龚主任,我有时真的想不明白,你为什么喜欢这样多事,这样喜欢管别人的闲事?”
最后,董昕主任抬头看着龚仲,严肃地提醒道:“龚主任,我不希望我们机关服务中心有不和谐的因素存在,也不希望哪个干部职工,随便插手别人的正常工作。你回去后好好想一想,如果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象你这样,我们物业公司的工作还能正常开展吗?我们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的工作还能正常开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