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想的非常好,他觉得到了那个时候,自己再好言相劝一番,说一下骆雪的忏悔,以及骆雪此时的可怜,然后告诉殷凛,骆雪想见殷凛,也就算是给足了殷凛台阶下,殷凛也就自然就会让他去找骆雪回来。
他找骆雪的时候,或许也可以告诉骆雪,是殷凛主动找她的,又或者不这么说也无所谓,反正他在其中撒的这个无伤大雅的小谎话,是肯定要被拆穿的,不过既然都说是无伤大雅了,想必两个人也不会计较不是。
史密斯是个医生,他的推断完全是从心理学和医学角度出,他觉得只要把骆雪和殷凛凑在一起,到了那个时候,只需要说上几句话,两个人自然就会和好起来,因为两个人其实都还是很在乎对方的。
所以说0,这是最好的办法,至少从心理学上来说,是非常行得通的。
如果撇开医学角度的话,史密斯的做法其实是完全西式的做法,西方人相比东方人,要热情开朗许多,特别是在意大利,对时间观念都不强,喜欢享受生活的国度来说,更是这样的。
所以,在史密斯这个西方人看来,骆雪和殷凛冷战这种事情,真的不算什么事情,他甚至觉得,死物是比不上活人的,所以不管拿东西有多么的重要,只要两个人能凑在一起,把话说开,所有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史密斯他就是这么觉得的,但是史密斯显然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东西方人的区别。
相比西方人的大大咧咧,东方人都可以称得上是心思细腻,而且是十分的细腻,打个比方,同一件事情,西方人可能哈哈一笑就过了,而看上去柔软的东方人,却可以记得很久,而且很可能在秋后算账。
当然了,这可不是贬低东方人,因为东方人也远远比西方人要细心,更能专注某件事情,何况东西方人也只是个大致的归类,不见得每个人都适用。
但是,也就是因为史密斯的这个对东西方人性情的误解,造成了殷凛和骆雪之间的一个大误会,当然了,这是后话,现在的骆雪,可没有因为这个误会出什么问题,她更多的,是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