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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2
早上,早餐过后足足有一个时辰的早上,天很蓝,云很白,风很柔。
泰来马场,最豪华,最尊贵的马厩中,一群最优雅,最健壮的母马们正含情脉脉地着一匹拐腿老马,它,当然就是马场的压轴之柱,镇场之雄,动作之王,繁衍之帝,宝马爷了。
每个早上,草足料饱的半个时辰之后,宝马爷都要例行翻牌,这是它保持气场的必做体操,也是它的工作,所以宝马爷无怨无悔并乐在其中。今天,又是到了翻牌的时辰,所以,宝马爷龙躯一抖,鼻孔嘶吼,于是一众后宫妃嫔们立即挺身站好,顺序成队,水汪汪地接受着宝马爷的巡视。
马厩之中,有千娇百媚,环肥燕瘦,排列成行。马厩两旁,有狂热粉丝,屏气凝神,认真学习。有绝佳的对手,又有高端的观众,这场干系着马界繁衍大计的动作片,已是万事俱备,只欠扑倒。但是,宝马爷没有着急,它一点都没有着急,这,无疑就是它身经百战,笑风云的明证了。
宝马爷双目淡然,脚步平缓,气息如风。它只是缓缓地从母马这头巡视到母马那头,然后,又再从母马那头巡视到母马这头,完全就是一点也不焦急,一点也不急躁,这,无疑就是它身为动作之王,繁衍之帝的实力了。如此的气场,于是,马厩两旁的围观众马们就无不报以惊叹和敬佩的鼻息声了。
诸马臣服,局面在蹄,不经意之间,宝马爷就完美地把控了局势。局势在握,火候已足,于是宝马爷忽然止步,仰天花板就是一阵鼻响,响声悠长连绵,三长两短又三长,仿佛军令。
军令一出,全场母马整齐如一,陡然就齐齐转身过去,于是,一长排的坚挺饱满的马臀,就一一地呈现在宝马爷的眼前。全场母马集体拱臀,如此的阵势,宝马爷显然就是要翻所有后宫的牌了。平时,宝马爷为了刺激后宫们的竞争,最多也就是翻一半的牌而已,但是今天无疑就是个例外。
为何?难道今天是个好日子,所有宝马爷准备来个盛大的阅兵礼?可是,今天明明就是一个普通的再普通不过的日子。那宝马爷究竟是为了什么要这样做?答案只有一个,也唯有一个,那就是,兄弟!是啊,马在江湖,为了兄弟又有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呢?所以,宝马爷义无反顾地就做了。
宝马爷就是准备以一个绝对盛大,绝对酣畅的阅兵礼来迎接兄弟的围观,所以,它决定翻所有后宫们的牌。宝马爷的兄弟究竟是谁,竟能让它如此不顾后宫局势的健康发展?宝马爷的兄弟当然就只有一个,也唯有一个,那就是能舍得十两银子买下它,并且还不舍得骑它的风清歌了。
今天,就在今天,风清歌很早就来到了宝马爷的马厩面前,然后就蹲在茶桌旁不走了,也不发一言。今天,风清歌显然就与往日有些不同,他的精神似乎很沮丧,他的脸色似乎很苍白,他的表情似乎很窝囊,但是他的眼睛,却赫然跳动着一丝不死不灭的倔强神光,他,究竟是怎么了?
没人知道风清歌今天是怎么了,就连马大堆也不知道。所以,马大堆在陪过一壶新茶之后,便如往日般去做他马大总管该做的事情了,只留风清歌一人仍旧蹲在小板凳上。但是,马大堆不知道风清歌是怎么了,宝马爷却几乎就是知道风清歌怎么了,因为它见了兄弟双目中跳动的那一丝烈火。
那究竟是怎样的眼神啊?风清歌的双目中,不生不死,不举不坠,不冷不热,这种眼神,简直就快要破红尘了,但是,宝马爷却极其敏锐地扑捉到了其中的一丝倔强火苗,这究竟是怎样的火苗啊?
这,简直就是浇了九大木桶冰水都不可能被淋熄的火苗啊!这,完全就是深刻着众生繁衍最深奥义的火苗啊!所以宝马爷懂了,完全就是懂了!于是,它马上就义无反顾地为风清歌安排了这场堪称马界最威武,最狂野,最刺激的翻牌阅兵盛典,企图就是想为兄弟落魄的灵魂找回一丝慰藉。
兵伏千里,长枪捅天,号角在吹,宝马爷目光一凛,马蹄翻天,直接就为兄弟开始了这场顶级盛典。风在呼啸,马在嘶吼,整座马厩瞬间就沸腾了起来,如此铁骨铮铮的盛典,终于是吸引了风清歌的目光,于是,笑容终于再次飞扬到他的嘴角,雄风终于再次昂扬起他的身前衣袍。
兄弟就是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那都是小事。
真正的兄弟,是可以为博兄弟一笑,直接就翻蹄扬鞭,以皮包骨之躯力战群雌的。毫无疑问,宝马爷就是风清歌真正的兄弟,而这一点,风清歌今天也无疑是深深地体会到了,所以,他的双目中,那一丝不死不灭的烈火最终是燎原而起,而雄风,也再次呼啸九重天之上。
威武,狂野,刺激的翻牌盛典,足足在风清歌的面前持续了半个时辰。兄弟如此卖力,风清歌真的就是无话可言,于是,他终于是将当初浪费的那十两白银给完全地抛掷脑后了。
能得如此兄弟,区区十两阿堵物又算是什么呢?
盛典已近尾声,风清歌的眼中已是白云蓝天,通体顺畅,至于昨晚的种种不愉快,也早就是风吹鸡蛋壳,人走心安乐。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似乎就这样被风清歌给跨过去了,所以,他仰天一声呼啸,低头一句感叹,终于又动手拿出茶点,泡上新茶,开始惬意满满地享受起无限的早晨风光了。
然而,风清歌刚叹完第一巡的茶水,马场小二就带着一个人走了进来,说是找他。
有客前来,风清歌讶异起身,双目观望,他似乎就想不起来这人是谁,但似乎又能想起来这人是谁,对方的面容是如此的陌生,却又是如此的熟悉。熟悉,是因为天下间的每条街道似乎都会走着这种人,陌生,是因为这种人的相貌是如此的普罗大众,千篇一律,完全就是能让任何人熟视而无睹。
来者,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穿着普通,长相普通,不知来自何方,不知将去何处,他仿佛就是闹市大街上的路人一般,你跟他闪身而过,最多只会他一眼,过后便就完全忘记。绝对普通的模样,绝对普通的打扮,这类人,无疑就是江湖中人数最多的底层人物,但他们却又很适合某一特殊行业。
什么样的特殊行业会很适合这种非常普通的人呢?他们是如此的普罗大众,毫无特色,显然就不是某一特殊服务行业的就业人选。他们又是如此的让人过眼即忘,绝无防备,当然就是某一特殊暗黑行业的绝佳人选。没错,这一暗黑行业就是杀手组织,所以,风清歌马上就想起了来者是谁。
“李大福,李兄?”风清歌眼睁睁地着对方那张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