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雅芙在包房里看到的第三个人是她在上学时极其惧怕的一个人物。
要说惧怕,其实也是因为当时年龄小,在只有十几岁,性格腼腆,又老实本分的秦雅芙眼里,这个人无异于洪水猛兽般可怖。
时过境迁后再回想,秦雅芙便感到好笑了,因为这个人并没有什么劣迹,只不过是每个班级都存在的那种特别爱调皮捣蛋的人罢了。
是的,他就是现在年轻人常说的“学渣”,他们并不是笨得不行,只是在不喜欢学习的同时,还特别爱捣乱,似乎他们来学校的任务不是为了学习,只有研究出怎么跟老师对着干才是他们最大的乐趣。
另外,他们还特别爱逗漂亮女同学玩儿,当然,那时还都是孩子,并没有多少弯弯绕绕的心眼,他们并不是要做出什么龌龊之事,只是所谓的惹事生非是少不了他们的,可即便如此,秦雅芙跟他也没有交集,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当年的秦雅芙和这个人的性格简直就是天壤之别,人家就算是要戏耍哪个女同学,也不会对“闷葫芦”的秦雅芙下手。
秦雅芙对能够见到这个人深感意外,却还是大大方方地跟三个人打了招呼。
跟上学时候比,现在的秦雅芙已经成熟、开朗了许多,敢想、敢说,也敢做,还算有些味道,而当年的时候,她自认为是一棵默默无闻的小草,老实到连被人招惹都没有资格,可今天一见面,这位上到初三才转学来的,比其他同学大了两岁的男生却直吵吵着说,她是自己暗恋多年的女神,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这个人名字叫做厉剑锋,人如其名,高高瘦瘦的个子,高眉深目、鹰钩鼻子,薄嘴唇,眼睛不大,但闪着精光,笑起来的时候很真诚,沉下脸的时候,不怒自威。
“女神来了!”厉剑锋在看见她推门而入的瞬间,马上站起身,笑嘻嘻地张开双手,摆出迎接她的姿势。
“厉剑锋,好久不见哦!”秦雅芙笑着往旁边挪开一大步,边应着话,边径直坐到程煜的身边。
厉剑锋对秦雅芙的表现并不感到气馁,应该说他早就了解她的性子,她自小在言行上就很谨慎,如果今天她接受了自己的这个怀抱,反而会让他吃惊,所以只是挑挑眉毛,跟着坐到了她的对面。
“十年不见,女神更加迷人了!”厉剑锋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秦雅芙身上,边细细地打量,边啧啧称赞。
“净胡扯,上学的时候,虽然跟你接触不多,可也没感觉你这么多话啊!”秦雅芙苦笑,原来时间竟是这么能打磨人,仅仅十年的光阴,每个人似乎都比印象中的变化要大得多。
“我上学的时候,因为比你们大两岁,正是青春期,对女孩子有着朦胧的爱慕之心,当时最倾心的就是你们两位美女了,想不到有一天,居然有机会坐到一张桌上吃饭,真是三生有幸啊!”
“你少废话,刚刚的账先放放,现在雅芙来了,你这么有诚意,得先干三杯才可以跟她说话。”五年多不见,程煜终于又恢复了从前在男生面前意气风的模样,看到秦雅芙先是一笑,之后便忙着跟厉剑锋打酒官司,这才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本色吧?秦雅芙暗自好笑,想不到程煜的行为一下子就推翻了她刚刚的认知。
“没问题,我这个人实在,说到做到,既然平生最爱的两大女神都在场,就是让我喝三十杯也没问题。”厉剑锋油嘴滑舌,秦雅芙却因为他上学时冷冷、酷酷的形象深入心底,而并不感觉到反感,他的油腔滑调不同于周云凡那种看不到真心,且又阴柔缠绵的虚伪,他眼里的真诚更让人相信些。
在厉剑锋连眼睛都不眨地表演“自残”喝酒时,程煜拉起秦雅芙的手:“雅芙,最近还好吧?”
“好,很好!”秦雅芙笑着点点头,心中叹息,如果没有前天晚上生的恼人事件,她几乎以为她的婚姻已经相当圆满了,看来“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这句老话是对的,任何事情总有其缺憾的一面吧。
“那就好,我听云凡说……说你有段时间跟你老公分开了……”程煜说得有些不安,毕竟这是人家的隐私,她曾经那么抗拒秦雅芙关心自己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