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鸣斜眼睨视着钟荫,冷冷地说:“钟荫同志,按照五人小组会议议事规程,议题应该由我这个县委书记定吧,对不对?你刚刚也说了,在涉及干部任免的问题上,都是书记定盘子。我现在就定下一个盘子:房产局局长和杨桥镇镇长人选可以酝酿讨论,但公安局政委的人选这次会议上不讨论,这一点没有商量的余地!”
钟荫被叶鸣这斩钉截铁的话噎得半晌说不出话来,却又无可奈何:因为按照现在通行的官场规则,县委书记确实拥有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权”。也就是说,如果要选拔任用干部,先就必须过县委书记这一关。如果县委书记不点头肯,这个人就不能上书记碰头会或者五人小组会议酝酿讨论——而这,正是所谓“书记定盘子”的关键之处……
钟荫担任县委副书记多年,自然知道这条约定俗成的“规则”,虽然心有不甘,却也不好再跟叶鸣争辩,只能干瞪眼生气。
于和光见钟荫被叶鸣驳倒,便插言说:“叶书记,你有决定会议议题的权力,这一点我们认可。但是,有一点我必须提出来:一旦议题确定,经过与会人员的酝酿讨论后,我们就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党内议事规程,对所议事项作出最后决定。你虽然是县委书记,但在就某项议题进行表决时,也只有一票的权力,就跟在县委常委会上表决时一样——你同不同意我这个观点?”
其实,在场的人除了叶鸣以外,都很清楚:以前张建坤当书记时,五人小组会议就是一个形式,基本上都是他搞“一言堂”:只要是他决定的人和事,会议上必须通过;他不喜欢的人和事,哪怕其余四个人都同意,他也会予以否决,而且容不得任何人再提反驳意见……
叶鸣见于和光此刻突然提出这个问题,马上反应过来:他是担心自己等下否决对苏劲松的处分决定,然后以“没有形成一致意见”为由,不将这个处分决定拿到常委会上讨论——由此,他更加确信:昨天晚上于和光肯定是受到了什么人的蛊惑,立场已经偏到刘本田、钟荫他们那一边去了,一定要将苏劲松置于死地才罢休!
但是,于和光所说的“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又是自己想要提倡和坚持的,并且想贯彻到以后所有的党内会议之中。所以,虽然明知于和光此刻提出这个原则,是想堵住自己利用职权否决苏劲松处分决定的后路,但有不好辩驳他。
于是,他用犀利的目光盯视了于和光一眼,点点头说:“于县长,你刚刚所说的是我们党内议事的基本规程,我当然同意。而且,我有一个提议:以后凡是涉及到要做出决定或者达成共识的党内会议,我们都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以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或者否决某项决议、决定或者意见。我先在这里表个态:在所有涉及到表决的事项之中,我这个县委书记跟大家一样,只有一票。而且,一定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规则,不搞特殊化,不搞‘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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