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九章 啃桃子啃了个饱(1 / 2)

山洞内,红色剑气披靡纵横,大片大片的岩石矿物被刷落在地。

廖文杰操控数目惊人的红线鬼手,以三界小挪移之术跨界,将挖掘的矿石送入血池空间,胜邪剑孕养之处,被他作为超大号的储物空间。

现有的材料,已足够胜邪剑升级换代,但廖文杰也清楚,以后的路还很长,胜邪剑纵然升级也差了点意思,没法给他带来多少助力。

加之他目前的状态不缺攻击手段,缺的是积累和底蕴,所以决定再等等,搜集到更多的材料,实现胜邪剑的品级三连跳。

胜邪剑不急,潘多拉魔盒就另当别论了,不论是魔盒,还是魔盒里的东西,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宝物。

挖掘矿石完毕,廖文杰挥手招来魔盒,身躯闪烁消失。

在他离去之后,满目疮痍的地下世界顷刻崩塌,空间缩小至肥皂泡大小,啪叽一下没了。

……

血池空间。

原先血气冲天,天空、海洋、大地,天地间无尽血气缭绕,放眼望去皆是血红之色。

现如今,因为廖文杰无节制的开采,血色稀薄,红色天幕就跟浇了漂白粉似的,边缘位置白皙如纸。

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个问题,现如今的地球上找不到陆地神仙,只因跨越这一级别需要的能量太庞大,在不开挂的情况下,人间修士终其一生也无法实现超脱。

血海中央,一柄擎天断剑倒悬,剑体内血脉经络清晰分明,每每伴随律动,便有一圈血雾融入其中。

廖文杰站在大陆边缘,瞄了眼胜邪剑,感慨机缘难寻,纵然胜邪剑将整个血池空间吞噬,只怕也难以跨入神器的级别。

“难啊……”

廖文杰叹息一声,盘膝蹲坐在地,指尖摩挲潘多拉魔盒。

乙木者,在天为风,在地为树木,魔盒通体乙木之精,珍贵无比。

和甲木相比,乙木有形而无生,若有甲木出现,乙木必然沦为配角,两者同时放置一处,甲木为苍天大树,乙木为花花草草。

不过,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的鄙视链永远都没那么简单,盒中之物,甲木无法承受,遇之必亡,唯有乙木可以……

承受的时间长一点,然后受着受着就习惯了。

庚金之气!

庚金为阳,乙木为阴,做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庚金为刀剑,锋锐无比,可斩甲木苍天大树,但剁乙木的时候就无比费劲。

换言之,只有弱气受的乙木,能承受庚金的大力输出。

两者相合,乙木反哺力量使得庚金更加强大,进一步加大庚金的输出力度,承受更大的伤害。

道理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有谁觉得哪里怪怪的,那一定是话题太高端,人心太浮躁,动不动就用有色眼睛看待世界。

言归正传,潘多拉魔盒通体由乙木之精打造,其内部之物便是庚金之气。

至于木盒被称作潘多拉魔盒,木盒上记载内部装有‘毁灭之光’,到后来,木盒被认为和人类起源有关,庚金之气又被当做瘟疫之源……

这道题,廖文杰不会解,只能当做历史遗留问题。

就跟八卦越传越离谱是一个道理,经过不懂装懂的乱编,以及好事者添油加醋,真有人以为猴子当年在蟠桃园定住七仙女之后,对她们各种视而不见,只顾啃桃子啃了个饱。

笑死人了,这种话都信,也不想想,为什么七仙女后来下凡找了个老实人,为什么会有颜色刚好对应的葫芦娃,为什么这七个葫芦娃可以变石头。

再次言归正传,廖文杰缓缓打开魔盒,入眼白光刺目,无边锋锐卷起气旋,化作一条条白色匹练,轰击他的躯体,迸射出金属交击之声。

廖文杰身着衣物齑粉般飞散,直觉白光锋锐,蕴含气势恐怖,就被佛祖小号亲手锤出来的金身都有些针扎的刺痛之感。

“好东西!”

廖文杰眼眸闪烁,抬手朝盒中抓去,一团白芒于掌心之中形态变幻,似固液混合,又轻灵毫无重量。

好钢用在刀刃上,炼化庚金之气用于胜邪剑开封,可使其锐利程度更上一层楼,足以匹敌任何神器。

想到这,廖文杰朝远处的胜邪剑看了一眼,待其嗡鸣颤动的时候,张开嘴巴,一口将庚金之气吞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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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的东西,给胜邪剑升级太浪费,还是他先拿去补补吧。

胜邪剑:“……”

白光入体,廖文杰脸色瞬间涨红,只因庚金之气不愿被炼化,在体内横冲直撞,寻找可以离开的突破口。

红蓝两色念力运转,太极图生生不息,逐渐镇压桀骜不驯的庚金之气。

廖文杰双目紧闭,高约三丈的白色法相显形,眉心处心魔乱神的红目睁开,一缕白芒缓缓隐没其中……

……

黄昏,维斯巴尼亚王国。

廖文杰坐在酒吧角落,翻看着近期关于此国的报道,脚边两个手提箱,里面放着两件上帝武装。

和班农伯爵说的一样,巴掌大的君主制小国,放在普遍国土面积不大的欧洲,也是弟弟中的弟弟。

很奇怪!

一个军事力量主要为皇家禁卫军,国防力量奇差的小国;一个经济因为国土狭小、人口少,导致看起来很有幸福感的小国,是怎么安然无恙保存到现在,而没有被周边的流氓们吞并,毕竟维斯巴尼亚作为军事缓冲带都有点显小。

嘀咕了两句,廖文杰便不再多想,闭目等待神秘教派主动上门。

在血池空间炼化庚金之气,他只觉过了一瞬,而地球上的时间流速却过了三天。

三天时间,足够班农伯爵散播情报,如果对方真的对上帝武装志在必得,肯定会主动找上门。

不来也没关系,巴掌大的国家,查出一个教派并不难,轻松到时间充裕,让他回港岛晃悠一圈。

晚上八点,廖文杰失望离开酒吧。

高估对方了,这么英俊的一张脸都看不到,活该他们这辈子凑不齐上帝武装。

提着两个箱子走在月下街头,廖文杰寻思着找一家旅店住下,今晚去港岛的梦萝酒吧泡泡,明天再四处刷脸。

没走两步,他就在前方看到了一个熟人。

深蓝色的高中生水手服,万中无一的有∠型,不是毛利兰还能是谁。

“虽然很想说这个世界实在太小了,可是……为什么她会在这里?”

廖文杰满头问号走过去,四下察看,说来不可思议,有毛利兰的地方必有柯南出没,这次竟然没按剧本走,亏他还准备着让柯南的脑袋打在自己的拳头上呢!

“喂,小兰,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出国旅游吗?”

廖文杰瞪着死鱼眼问道:“毛利先生和柯南在哪,竟然在大晚上把你一个人丢在异国他乡的小巷里,简直太不负责任了,万一小混混们受伤了怎么办?”

“你是谁啊?”

‘毛利兰’似乎是在等人,和廖文杰对视片刻,红着脸移开目光:“这位先生,你说的小兰我知道,你认错人了,我和她只是长得很想而已,并不是一个人。”

“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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