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方俱全,惜年久,半近虫蚀。”遂“不惜资费,镂板重刻”,序的最后署名为“同治三年三月朔日潘扶风拜撰”。
村长告诉张天元说,这是他爷爷捡来的书,其实当是捡来的还不少呢,只可惜大多数都被便宜卖了。
那个年代谁还知道古董那么值钱啊,旧书能卖个几块钱那就已经十分满足了。
张天元仔细看过《产宝家传》之后说道:“此书从纸张和镌刻技术来说,是清朝时期的古物,具有较高的医学价值和文化价值,是值得收藏的,但恩施州目前还没有修补古书的专业人士,而且就损毁程度看这本书修补起来也是比较困难的。”
“您不要啊?”
村长显然有些失望。
“这样吧,如果村长您能接受两万块的价钱,我就收了。”
他张天元虽然能将这本医书完全修补,可是那是他的本事,不能算成书的价钱。
就这破破烂烂的玩意儿,他肯出两万,那绝对不少了。
村长虽然有点失望,不过其实两万也不少了,于是就点了点头道:“那成,两万就两万吧。”
之后的交易,拿旧书来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只可惜大多数保存的都不怎么样,但书应当都是好书,却没有铁老哥那种细心劲儿。
张天元都收了,一共收了将近一百本书,但每一本的价钱最多只有两三万,便宜的他只给出了几百块。
这可不怪他厚此薄彼,主要是有些人简直太糟蹋好东西了,那书被老鼠咬得简直不成样子了,你让他怎么给钱?
另外还有一些人带来了各种小件的青铜器,没有太好的东西,基本上都是几百块,几千块的玩意儿,他干脆叫了一辆卡车,直接给运到帝都去了。
虽然这些东西价值都不算太高,但还都是有一定的历史价值的,放到博物馆里面去充实展品,一样能起到它们应该有的作用。
“最后一个了,哦?这是一幅画啊!”
张天元觉得挺有意思的,自己第一件东西收的就是画,这最后一件东西收的还是画,这也算是有头有尾了。
拿着这幅画的人,是一个油头粉面的小年轻,据说是准备卖了这边的房子,搬到国外去住了,这要离开了,东西太多拿不完,就干脆能卖的全卖了。
现在还留了一幅画,正好赶上张天元来收古董,他就拿来碰碰运气。
“二鬼子,你不会把你家老人的照片拿来让张老师鉴定吧,张老师分分钟可是几百万上下,你耽搁他时间,就得赔钱啊。”
村长笑着对那小伙子说道。
“村长,您也别吓唬我,前面那么多人拿的那些破书,也未必就有我这幅画好啊。”
他说着话,将卷好的一幅画小心翼翼地放到了桌子上,然后缓缓打开了。
“搞不好我这幅画,还能成为今天的标王呢。”
他居然还知道标王,果然是在外面打过工,赚过钱的人。
村长笑着说道:“张老师,这小子虽然看着不靠谱,不过他以前在国外打过工,还真弄回来过几幅油画,咱看不懂,不知道好坏,不过您这眼力肯定不会看走眼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