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司霆从来不甘于单纯的演戏。
他是因为想演戏所以进了这一行,但作为傅家人,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商科生,总有一天他会回到他的“正轨”上来。
在遇见陆晓晓之前,他刚开始尝试转行并成立自己的传媒公司。
在遇见陆晓晓之后,傅司霆的这种想法更加强烈,而甚至他还打算退居幕后,让陆晓晓成为他的公司里最值钱的那棵树。
不过,当陆之昂出现且也想介入这一行之后,傅司霆的想法变了很多。
生活不是小说,一个人也没那么多的精力去做所有的事,先前傅司霆想退居幕后是因为他没有经历既做公司又演戏。
现在则不一样了。
当一个在管理公司方面比他更有优势的陆之昂出现时,傅司霆果断放弃了自己独立做公司的想法,愉快地和陆之昂商量好了以后的分工,这样也让他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陪陆晓晓继续演戏。
“我有野心,但我的野心没那么大。”傅司霆解释道,“我在内地的根基显然不如陆之昂,他能整合的资源比我更多,而且他是你哥,我觉得没有什么需要见外的地方。”
都是一家人,谁来做最终的管理者并没有区别,反正股份都是陆晓晓的。
嗯,没错,傅司霆和陆之昂一起成立的公司上,股东栏只有一个人,那就是陆晓晓。
晨光传媒,百分之百控股即唯一股东,陆晓晓。
注册公司的时候陆之昂并没有和风华绝代确定关系,而随后即便陆之昂和风华绝代确定了关系,风华绝代也成为了他们团体里的一份子,晨光传媒的股东构成也没有变化,仍旧只有陆晓晓一个。
这倒不是说陆之昂不够爱风华绝代,没有给风华绝代股份,而是大家都默认了陆晓晓会是他们所有人的掌中宝,而风华绝代也是把陆晓晓当成自己的亲妹子来疼。
还是那句话,既然一家人,何必计较那么多?
难道股东只是陆晓晓一个人,她就会独吞公司所有资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