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应到墓碑里那熟悉气息,无邪的思绪被拉了回来,伸手对着地上轻轻一握,地上立马窜出了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石,历经岁月的透明石头并没有失去自己原有的光泽,依旧在阳光的折射下闪着炫目的光辉。
此刻,他把那东西牢牢的抓在掌心之中细细的凝视着,这东西,居然还附着某人的气息,那个被他遗忘了许久的名字渐渐清晰。
“洛行云,你这个家伙......”无邪的眼里突然浮现起那个人的容颜,顿时觉得心里十分难受。
“那小子不是说典当了吗?难道又给赎回来了?”
当年那家伙年轻气盛,非要自己出来闯荡,他父亲不许他离开,他却偏偏要背道而驰,结果,可想而知。
全身一穷二白,身无分文,还如何谈生意?真是可笑得紧。
无邪见他可怜,当场便送了他一颗价值连城的海中水晶,让他拿去典当了换钱,因为这种东西对无邪来说没多大用处,大海里多的是,但对于人类来说却是极其珍贵的宝物,有收藏的价值。
拿了钱后,他也是个难得的人才,凭借着努力的去创造了自己的产业,而且很快就成功了,令他父亲刮目相看,两父子很快就和好了。
但是无邪却没料到,那东西对他的意义居然会那么重大,后面居然偷偷给赎了回来。
因为洛行云觉得那东西是俩人友情的证明,雪中送炭之情何其珍贵,如果没有无邪,就没有他的今天,于是,有了钱,他便立马兜兜转转寻了回来,视若珍宝。
算这小子有点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