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王阳俯身去拔匕,络腮胡宛如看到了一丝生的希望。就当王阳刚刚将匕从那人脖子上拔下来后,站在原地哆嗦腿的络腮胡双目睁圆,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瞬间拔出了腰侧的手枪,与此同时,一声接近癫狂的咆哮也
是从络腮胡口中出。
“去死吧!!!”
络腮胡用了生平最快的速度拔出手枪,打开保险,但就在他手指扣向扳机的时候才意识到,他错了,大错特错。
对面的人是一个自动步枪扫射都打不死的怪物,又岂是一把破手枪能够对付得了的。
络腮胡其实已经做出了生平最快的反应,但是王阳比他还快,快到他手指已经搭到扳机,却再也没有力气扣下去。
在络腮胡将要扣动扳机的时候,王阳动了,大约三米的距离,他一瞬间就掠到了络腮胡身前,跟着闪电般的抬起一脚,精准而又力沉的踹在了络腮胡喉咙上。
只听“咔嚓”一记骨裂声响,络腮胡的喉结就已完全塌陷,身躯也倒飞出去,倒飞途中一大口血从口腔里灌了出来。
络腮胡死的比两个同伴还要惨,他甚至连惨叫都没有出。
当然,他落得如此下场,也完全是咎由自取。
王阳留下他,只是留一个问话的机会,而不是留时间给他做出反抗。而他的做法,已然触怒到了王阳的底线。
对付黑暗世界的人,只要是天龙之王认定必杀的人,那就一定不会留下活口。
王阳因为心系林书雪而留一个活口问话,但络腮胡却做了极为错误的举动,他莫不是真以为一把破手枪就能搞掉天龙之王,这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王阳将红血上的血迹擦干,然后扣到腰侧的匕扣中。
从惨死在地上的三个人影就可以看出,王阳为什么随着带着红血,但却不带那把刚猛的沙漠之鹰。
因为这红血由王阳催使出来,杀伤力明显比沙漠之鹰还要恐怖。
“啪嗒!”
王阳没有丝毫的避闪,就那样大摇大摆的站在了房舍前方十米处,甚至还正对着大开的房舍门点了一支烟。
要知道,此时此刻,房舍之内随时都有可能扫出一梭子子弹。
不得不说,王阳此举真是够狂,简直狂出了天际。
不过这样狂妄的举动,若是安插在天龙之王身上,那就很好理解了,因为其确实有这个实力。
在这种生死一线的时候悠哉的点支烟,这种事情也只有天龙之王干得出来了。
仅仅片刻间,布鲁克的七人小队就折损了四人,其实这真的不是他们菜,布鲁克七人虽然算不上顶尖佣兵,但却也都是一等一的好手。
这么短的时间折损三人,不因别的,只因对手强横的够恐怖。布鲁克听到了那记打火机的声响,他单手持着手枪,凝视着看向门外,然后就看到了漆黑夜色中那一闪一闪的红点,红点每次闪出亮光时,他都能清晰的看到一个人影轮
廓,但是夜色太过漆黑,他辨认不出那究竟是谁。
这种高度紧张的气氛让布鲁克浑身直冒冷汗,他直感觉背后的汗水正在涔涔流下,手枪的保险早已打开,但布鲁克却没急着动作,他颤着声对外面叫道:“大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