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被水泡胀,张大良的裤子差点掉了下去,他是大哥哥,不是怪叔叔,被人看到总是不太好,他把裤子提了起来,甚至把带子给系上了。然后赶忙半蹲下,把女孩的胸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再轻拍她的后背。
等她吐了不少的水以后,又把她反过来。
对于这样可爱的小女孩,张大良是不吝用嘴对嘴的人工呼吸的,张大良不会想到多年以后她一定不会记得那个阳光不是很强烈的午间,一个大男孩利用救人的便利夺走了她的初吻。
当然,如果她依然记得,并且对他说,你夺走了我的初吻,让我这十年来念念不忘,寝食难安。现在我终于十八岁了,你可以除了我的初吻外再夺走我的另一样第一次。
于是,一个少女默默喜欢她救命恩人十年的故事就此上演。
当然,这是后话。
在张大良给她的小嘴里送了几口含着他早上吃的泡菜味的空气之后,她终于咳嗽了几下,吐出了一口水,睁开了长大后一定能迷死很多男人的大眼睛。
张大良高兴坏了!
“大良哥哥!”
“小晴,好了,你没事了!”张大良见小晴挣扎着要爬起来,就轻轻抱起她,把她搂在怀里,轻声安慰她。死里逃生不是谁都能这么坚定的。
“哇!”死里逃生的她没有幸福的喜悦,而是焦急的大哭,“大良哥哥,小鹿……小鹿……小鹿她被水冲走了吗?”小晴的眼泪混着河水一下就下来了!
听她这么一说,张大良成功救人的喜悦瞬间被担忧所取代。
他为这个小女孩的勇敢所感动,她醒过来的第一件事竟然还能记得关心自己的同伴,要知道她只不过才7岁。大难不死之后应该吓得萎靡不振,惊慌失措,大喊我要爸爸妈妈。可她没有。
张大良按住小晴的肩头,“小晴,你站在这里哪里也别去,我去找找看!”
“别急,知道吗,别靠近河边来,这水说不定还要往上涨!”张大良虽然也只是一个大男孩,但毕竟孤身一个人好多年了,思想和行动上总归要比同龄人成熟一些。
得到女孩坚定的点头之后,张大良就沿着河边到处找。
河边有杂乱的水草,有飘荡的芦苇,有垂柳的枝条,有被水掏空的树根,这一切给找人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来回跑了几圈之后,张大良什么也没看到。
也许小鹿命不该绝,小晴突然看到一只小女孩穿的鞋子从水里冒出来,就朝张大良大喊,“大良哥哥,小鹿的鞋,小鹿的鞋子!”
张大良扑通一声又跳进水里,因为他顺着小晴指的方向果然看到一只鞋子。
其实,他之所以能够顺利救下小晴是因为她们被水冲走的地方不是河的主干道而是一条分流,一条不是很宽的小水沟而已,涨水的时候水流是倒灌进来的,两个女孩是被冲往更窄更浅的方向。
当张大良找到小鹿的时候,更好的验证了这一点。
小鹿这个时候被一根老树根给卡住了,全身都淹没在了水里。实际上那个地方水已经不深了,张大良站起来都不能漫过他的头顶。
张大良摸到小鹿的身子,用力掰开那根树根,把小鹿给抱了出来。
这个女孩显然比小晴吃水要多,溺水的程度也更深。
还好,张大良现及时。
等张大良用同样的行为让她睁开眼睛以后,他总算可以松一口气了。
可小鹿醒过来的眼神却迷茫了好多。一句话都不说,只呆呆地看着天空,仿佛不认识张大良这个救命恩人。
张大良想,要是被卡住的是小晴的话,她肯定不可能被获救,他先救起来小鹿,她一个字都不说,那他肯定不知道还有一个小晴也在水里面。或者等她想起来,小晴早在水里淹死了。
小鹿不过比小晴小了几个月而已,这两个人的差距竟然就这么的大。张大良能救起来小鹿,小晴居功至伟。
再说,张大良不可能知道那个鞋子是小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