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爷原本不过想要眯着眼打个盹,吓吓小破孩,没想到居然真的睡过去了。
被人打扰了睡意,脾气自然就不是一般的大,了解豆爷的人都知道,豆爷脾气大,容易暴躁,讨厌一切噪音,最最关键的是起床气特别重。
身体被人踢了两脚,豆爷大手一翻,用力一扭,对方直接扑到在地。
“啊——痛,痛,痛死老娘了,你这个混蛋,居然敢打老娘,看我不杀了你。”没错,踢豆爷的就是安锦初,俗称不怕死的疯丫头,撕不掉的狗皮膏药。
安家大小姐,从小娇生惯养的她怎么能容忍自己偷鸡不成蚀把米,反倒被对方制肘了,脚腕都快被人给错位了,跟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摔了个狗啃泥。
这一摔哪里是一般的酸爽,简直是惨绝人寰,痛彻心扉,手掌破皮,膝盖估计也好不到哪儿去,她能清楚的听到脚踝错位的声音,清秀的小脸蛋瞬间惨白,精致的五官因为疼痛皱成了一团,额头上密密麻麻的冷汗迅速冒出。
“女人,你找死!居然敢踢本少爷。”豆爷眼神阴戾的射向痛苦万分的安锦初,恨不得将面前的女人给生吞活剥炖汤喂狗。
恍惚中,安锦初不相信自己竟然看到了一张英俊非凡的脸,那是不同于封简陌痞痞的神态,带着一丝阴鸷冷厉,男人能张成这样,还露宿街头,随便到哪家夜店做男公关都能衣食无忧,找个富婆包养应该是所有男公关的最终目的吧?或者说娶一个富婆比较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