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抵达苏黎世的时候是当地时间晚上七点钟,将将要天黑,锦心的助理Say女士开车过来接我。她跟在锦心身边已经有些年头了,从锦心刚开始到温哥华去的时候,她就一直在帮锦心打理身边的一切事情。这个不到四十岁的女人皮肤偏白,眉毛挑得很高,虽然是中国人,但是她脸上有一种类似白种人的神采,看起来十分精明能干。
在车上的时候我跟她聊了一会儿,问她最近锦心过得如何之类的话。她的回答都很简单,甚至于觉得有点含糊。我稍微皱了皱眉,她大概也察觉我对她的回答并不满意,所以她问道:“我现在是送叶小姐回住处休息呢,还是……”
我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但是对于秦公子那种倒时差的方式倒是学得很不错,苏黎世的时间比北京时间要早七个小时,尽管有点疲惫,但我还是觉得现在没到该睡觉的时间。特意跑过来看锦心的,当然是先见着她再说。
“锦心在家里吧?”
我只是这么随口一问,我事先都已经联系过了,我们在陆家的时候也经常是一起住在西楼,我并不觉得Say会把我安排到什么另外的地方去住。
但Say明显迟疑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说道:“她现在应该出去了。”
“去哪儿了?带我去找她。”
Say脸色不太好看,但她也没说什么。
车子行驶了一段以后我觉得有点奇怪,周边的街景都显得有点太过于华丽和喧嚣了,我都有点怀疑她是不是把我带到什么奇怪的外国红灯区来了。车子最终在一处看起来应该是酒吧或者夜店一类的地方停下来,Say有些艰难地看向我,抓住了我的手,“叶小姐,我实在是觉得难以启齿,三爷把锦心交给我,可是我现在却束手无策。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劝劝她,求你。”
在国内,我是在Casar这样的地方厮混过的,也亲手打理着大东洋,多少了解这其中的龌龊。但我觉得锦心完全不适合这种地方,她太过于单纯了一点。
Say陪着我走进去,穿过夜店的舞池,里面的洋女如妖魔一般扭动着腰肢,看起来比芭比士多还要开放和混乱。音乐声震耳欲聋,男男女女跳着贴面舞,陌生人相互拥抱和接吻,毫不忌讳。
这样的环境让我觉得有点难受,穿过半疯癫的人群,我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正抱着一杯鸡尾酒独自慢慢喝的锦心。一段时间不见,她的样子都变得我有点不认得了。原本漂亮整齐的卷结成很多的小辫子,像吉卜赛人一样,耳朵上挂着夸张的大耳环,涂着黑乎乎的烟熏妆眼影,穿的也很露,看起来就像个十五岁的失足小太妹。
Say走过去,同坐在离她不远的另一张桌子上的两个男人点点头。那两个男人虽然坐在这种很hgh的酒吧里,但是脸上的表情非常严肃,西装整洁利落,我看出来,这两个一定是Say安排跟着锦心的保镖。不管她怎么放浪形骸,安全第一,她身边的人绝不会让她受到任何伤害的。
能伤害她的只有她自己。
知道了这些以后我稍微放下心来,走过去,把手搭在她肩上,“锦心。”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的眼神在酒精的作用下显得有些迷离。在与她四目相对的那个瞬间我知道,锦心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坚强,这几个月的时间,她并没有从婚礼的那一场失落中走出来。也许在浈阳街那段时间的平静只是一种装出来的假象,是为了不让豹三爷看见而已。回到了苏黎世的她,每天面对一个人的生活,还是无法释怀。
而这一段时间,本来就不算胖的锦心显得更纤瘦了,锁骨都高高地凸出来了。我忍不住抱住她单薄的身体,摇晃着她,“锦心,我来看你了。”
锦心应该已经喝了不少了,但并没有醉得很厉害。在看到我是那一刻她很快就认出来了,扑到我怀里,忽然就这么崩溃哭起来,“姐姐,我想你,想你们。”
我轻拍她的背脊,“我们回去。”
她放下手里的一杯不知是长岛冰茶还是什么的鸡尾酒,顺着我的力道乖乖地起身,跟着我离开酒吧,坐到车里。
刚坐下她就摇下车窗,对着外面大声呕吐起来。
我回头看向Say,“这段时间,她一直都是这样的?”
Say轻叹一声,微微点头,“我劝不了她。说起来,三爷也真是够狠心的。”
他以为锦心和他一样,能做到快刀斩乱麻。但事实上,锦心比他想象的腰脆弱得多,哪怕是他替她斩了,实际上她根本就接受不了。
锦心吐完了,身体软软地靠在我怀里,我抱住她,忍不住说道:“锦心,如果不喜欢待在这里,我们可以再换一个地方……”
“哪儿都不是家……”
我不知道她是在回答我的话,还是自言自语。当她说完这么一句让我觉得无比心酸的话,就靠在我怀里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