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刘侨谈了许久,刘钧也对京中的朝局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皇上还在等你入宫觐见,我就不多留了,有空来府上吃顿饭,我们再谈谈。”刘侨望着侄子道,朝中局势越的复杂起来,此时不论从哪方面,他们叔侄两个都应当更加的亲密一些才是。
送走了刘侨,刘钧回到皇上御赐的镇南侯府里。偌大的侯府里,如今只住了兄弟刘键一人,在年初的会试中,他同样中取,成了新科进士。他的名次并不低,也是二甲赐进士出身。因为有刘钧的关系,他也成了庶吉士进了翰林院。
知道刘钧回了京,他早早回来,兄弟俩做一起聊了会,然后吃了顿便饭。
亲兵捧来蟒袍玉带,伺候他更衣。
刘键见刘钧不肯脱掉麻衣,小声问,“二哥,你入宫见圣,穿这身孝衣合适吗?”
“这有什么不合适的。”
“白麻网巾总要换下才好,毕竟会露在纱帽外面,陛见时被皇上看到,是为不敬啊。”
刘钧却挥挥手,“看到也没什么,国家以孝治天下,皇上也不能说什么。”
白孝衣白麻网巾穿在蟒盘玉带里面,刘钧就这样直接入宫陛见。依然是王之心前来接他,两人并排骑着马,在大队禁卫的护卫下前往皇宫。
王之心是曹化淳的干儿子,大明的太监算是历朝中最庞大权利也最大的一群太监,屡屡出现权宦,说到底就是皇帝对朝廷控制力不足,只得重用这些身边的太监。而太监一旦得到权力,往往又无监督,加之又多没有良好的道观观和自控力。最终就会腐败失控,加之文官们向来对他们没好感,不出事也要攻击,出事了还要踩几脚,便得明朝的太监向来名声不好。
太监们在宫里相互依靠,通过收干儿子来稳固自己的实力。甚至等老了,也有接班人,保自己安养晚年。曹化淳老了,也并不恋栈不去,数次主动乞病归乡,今年终于去了南京养老,但也还兼了南京守备太监一职。
京师这边,王承恩接了司礼监掌印太监,下面另有四位秉笔太监。但他依然掌握着批红审核大权。王之心则接了东厂提督之职,虽然权力要次于王之恩,也算是宫中太监中的新贵人物了。
刘钧看着王之心,一个很高大魁梧的太监,长的很健壮,皮肤微黑,高鼻子,让人觉得他可能有些混血。他穿着大红的蟒袍。披着一件大披风,很是威风。据他从刘侨那得到的情报。这个太监最是好财,在京中的太监中,他也是最有钱之人,据说家财不下百万两银子。不过这人办事能力不错,很得曹化淳和崇祯的看重,甚至今年他的子侄还得到了世袭武职的赏赐。
“劳烦王公公辛苦了。”一面说。刘钧一面随手递过去一张银票。
王之心笑着接下,飞快的扫了一眼。
四海银行的见票即兑的全国通兑五万块银元兑票,王之心脸上的笑容更热切了,镇南侯出身果然爽快,之前他就收过好几次刘钧派人送去的钱财。可这次一下子五万块,还是让他非常高兴。
“侯爷,您这就太见外了。”王之心道,“干爹去南京前就仔细交待过我,以后侯爷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一定会认真好的,哪需要这个。”
“公公何必跟我见外?原来曹公公在京时,该有的孝敬,我一分也不会您的。我比较喜欢交朋友,王公公当不会不给这面子吧?”
“侯爷爽快人,这朋友我交定了,以后侯爷有事尽管吩咐。”
尽管朝臣交给内宦属于大罪,可如今这大明天下,哪个有点权势之人,跟宫内没关系?就算是东林甚至是那些后起的复社,都相当聪明的知道结交内宦为助力。
王之心带着刘钧一路到达御花园,刘钧本以为皇上会在御书房见他,却没料到来了这里。一处优美的荷塘中,有曲折的路直退塘中心的水榭小亭。
“陛下,镇南侯求见。”
亭中,崇祯正与十余名朝廷重臣一起吃着西瓜,观赏着池中的金鱼。
新的辅周延儒、次辅吴甡,另外还有倪元路等四名辅臣,此外还有吏部尚书郑三俊、兵部尚书傅宗龙、都御史刘宗周等九卿重臣也全在。
“臣拜见陛下。”
崇祯起身上前,亲自搀扶起刘钧。
他上下打量着刘钧,“慈烨,转眼大半年不见,你清瘦了一些。”这时他看到刘钧蟒袍中的麻衣,“节哀顺变。”
“臣违旨入京,还请陛下降罪。”
“百善孝为先,国家以孝治天下,侯爷对两位老师如此至孝,为父岂会降罪,只感到欣慰。朕在宫中,也接连收到辽南捷报,你出征以来,接连攻破金复盖诸州,歼灭鞑虏数千,解救我大明百姓二十余万,劳苦功高,忠勤可嘉。”
崇祯给刘钧赐坐。
周延儒问刘钧,“侯爷入辽之后一路凯歌高奏,连夺数州之地,形势喜人,只是为何又不战而弃守盖复二州,又退回金州呢?为何不趁胜北进?”
刘钧抬头看了眼周延儒,朗声道,“回辅大人,统兵作战最重要的就是知已知彼,明白形势。绝不能为一时之胜利而轻敌大意,也不能为一时之败而气馁惶惶。某率兵入辽趁敌不备,连破盖复等地,确实可喜,但并不表示我们就能无视建虏。”
“作战,当以保存自己的情况下再求杀敌灭虏,如此,才能长远,辅大人你说是吗?”
周延儒微微一笑,“我只是觉得错失一个扩大胜果的大好机会了。”
“上次金复盖之胜,正如一拳打中无备之敌人,虽胜,可拳已用老。适时收回拳头,不是消极避战,而是为了积蓄力量。再打出第二次重拳。目下,我征辽将士正在扫荡辽东沿海诸岛的鞑虏,等荡平沿海外,下阶段就将再登陆扫荡金州至鸭绿江沿岸地区。”
“饭要一口口吃,仗也要一步步打。积小胜,也能为大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