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阴谋阳谋坑宋凛(2 / 2)

只可惜,那个姑娘最终成了别人的妻子,如今已为人母。

马向前已经多年不曾忆及过往。

没曾想,沈婠一句“擂茶”拉开了他记忆的阀门,万千感慨蜂拥而出。

“小丫头年纪不大,心思倒深沉得很!”半晌,马向前从繁杂的思绪中挣脱出来,轻声一哼。

还知道反客为主。

原本他占据绝对优势,一个不察,竟叫沈婠扳回一局面,如今两人旗鼓相当。

失策!

真是大大的失策!

“二位的海鲜粥好了,请慢用。”

大口海碗,分量十足,里面的浓粥却软烂鲜美,散着海鲜独有的咸香。

沈婠是个吃货,马向前刚才走得匆忙,还没来得及吃饭,这会儿肚子已经饿瘪了。

因此,两人都不再说话,开始低头喝粥。

明明眼神不曾交会,却仿佛早有默契。

食到六分饱,沈婠用勺子轻轻搅动着,状若无意般开口:“之前在北海就听说马总在宁城有项目,不知谈得怎么样了?”

男人好笑地看她一眼,大饼脸上笑意不断:“你不是一清二楚,又何必再问?”

被对方当面戳破,沈婠也不觉得尴尬。

换成同龄的小姑娘恐怕早就臊得脸蛋儿通红。

马向前愈认定眼前这个小丫头不一般!

早前在北海,易弘的饭局上,他们同桌吃饭之际,说实话,马向前并未将过多注意力放到她身上,一直以为那个年轻男人才是拿主意、做决定的人。

如今看来,未必是这样。

有趣!

“既然马总这么爽快,那我也不好再兜圈子。”

马向前坐直,摆出洗耳恭听的架势。

“我知道您已经和MT金融那边谈妥,应该很快就会签合同。”

男人双眸半眯,精光一闪而过:“这些都是谁告诉你的?”

“想知道,总会有办法。”说了当没说,这太极打得不是一般好。

反正,马向前被噎着了。

沈婠笑意不改,继续开口:“我在行业论坛和巨峰集团的官网上搜集了一些项目有关的资料,并进行详细分析。您要求以技术和品牌入股,换取合作方百分之九十的资金支持,单这一点就足以吓走大部分意向者。放眼宁城,恐怕也只有沈贺秦宋四大家族有这个实力。”

“思路清晰,口齿伶俐,不错。”马向前中肯地评价,“所以,你到底想说什么?”

“宋家主动伸出橄榄枝,却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这点,相信您也心知肚明。”

“哦?何以见得?”马向前开始耍赖,打死不认。

沈婠也不恼,“MT金融固然能够提供可观的资本,但除此之外,高档虾蟹出口的渠道、市场,以及在别国所能提供的政策便利,却两眼一抹黑,要啥没啥。”

“简言之,宋家就是个土大款,可以给钱,但除此之外,毫无作用。剩下很多事都需要您亲自去打通关节,算下来,这一部分的付出,并没有体现在实际的利益报酬上。”

马向前眉心骤拧。

他虽然对小丫头依旧存疑,但不可否认,沈婠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实打实戳中他的隐忧。

这也是为什么马向前拖了几个月,还没正式和MT金融签合同。

什么心情不好,吃饭不谈公事,输了钱正郁闷,全部都是借口罢了。

“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话一出口,马向前就后悔了。他怎么糊涂到去询问一个黄毛丫头的意见?

果真病得不轻,开始乱投医了。

沈婠等的就是这句话,刹那间,两眼放光:“有!”

马向前目露惊诧。

“办法很简单,四个字,优胜劣汰。既然MT金融不合格,那就直接换掉。”

“呵——”马向前忍不住轻嗤,“换?换谁?说得轻巧,如果还有更好的选择,我也不会吊死在宋家这棵树上。”

沈婠并不在意对方言辞间暗含的质疑与轻嘲,喝了口粥,慢悠悠道:“天水地产,如何?”

“你是说……沈家未来接班人一手掌控的那家地产公司?”马向前来宁城几个月不是白混的,城中势力分布,各大豪门世家,他都了然于胸,自然也听过“天水地产”的名头。

沈婠:“沈谦背后是沈家,天水背后是明达,虽然财力相较于资本雄厚的MT金融略有逊色,但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关键是,天水有面向欧美地区的销售渠道和运输渠道,因入场时间早,沈谦此人又惯会钻营,结交了不少西方世家大族,相信在政策审批方面会好办很多。”

马向前忍不住撇嘴,“你说的这些我都清楚,关键是天水地产根本没有合作意向,我总不能赶鸭子上架,强迫人家跟我合作吧?”

“怎么不能?”她反口一诘。

“啥?”马向前觉得,自己理解能力可能有问题。

沈婠从包里摸出一张银卡推到他面前。

只见卡面右下角极为隐秘地刻了一个大写字母S,图案是宁城CBD区某幢写字楼。

马向前再三确定,不停眨眼以确保自己没有出现幻觉。

若他没看错,这幢写字楼是天水地产在宁城投资开的第一个项目,对某人来说意义非凡。

而这样的定制银卡,放眼整个宁城,只有沈谦才有!

如今却出现在自己眼前,马向前忽然有点看不懂了,疑惑的目光落到沈婠脸上:“你……究竟是谁?”

等等!

沈……

同样的姓,会是巧合吗?!

“这张是副卡,在不惊动主卡拥有者的前提下,最高限额是一千万,我现在拿它当订金,与你谈谈巨峰与天水合作的相关事宜,马总以为如何?”

“你能代表沈谦?”

沈婠摇头:“我不能,但它可以。”说话的同时,指尖轻点银卡卡面,“根据我国《商业法》最新规定,在一定条件下,代表个人身份的印鉴、签章等物品,可作为合同签订意向的确知,完成意志的转达。”

“也就是说,我用这张卡和你签下合作意向书,而你什么都不知道。”

马向前眼皮猛然一跳:“什么都不知道?!”

“是。所以,马总你并不涉及欺骗或敲诈,一切责任都往我身上推,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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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商业法》内容为杜撰,一切为剧情服务,请勿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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