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第 33 章(1 / 2)

此为防盗章不过再好看的人,宋瑜也见得多了, 而这些都不是重点。

除了眉型, 这五官,这眼睛, 不就是那人的幼年的样子。

仔细想想,他那弟弟在那女人出殡当夜, 带着酒来寻他时,似乎也曾提起过, 他们相识之地便是在清水县,而清水县似乎离大同府并不远。

莫不是老天让他从来一回,便是了却这一点心事?

想他宋瑜, 一辈子活的肆意, 身边来来去去的男子女子多如过江之卿,也没哪个人能在他心里留下点痕迹, 而比起女子,他倒是更喜欢男子,只是没想到一辈子到头来,唯一还记得的便是一个女子。

不, 也不能说女子,准确来说是那女子看他的眼神。

从小看够了宫廷斗争, 宋瑜对权利并不执着,有大权利就要承担多大责任, 他自认为并不喜欢被责任所束缚。

既然如此, 为了不掺和他那两个弟弟的夺位之争, 加之他本身也确实对男子更喜爱一些,索性也不藏着掖着,小倌戏子优伶养了一堆,更是跟好几个官家公子有些尾。

如此名声,那些自持身份的官僚贵族又怎么会将筹码压在他这么个纨绔子弟身上。哪个家世好些的人家愿意将女儿许配给他。

他老子虽然不满,也知道他志不在此,而且宋瑜讨他欢心的手段一流,他早逝的母妃林氏又是他老子心里的那一抹白月光,自是听之任之,还得偶尔为他收拾些烂摊子。

全上京都认为宋瑜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行事百无禁忌,肆无忌惮,但是有他老子撑腰,没事儿谁也不敢随意招惹他,加上他自己行事虽荒唐却也永远有个度在,比起那些在权利漩涡中挣扎的人,他倒确实再自在不过了。

大概明眼人也看得出他这行事是为了什么,宋瑜这个大皇子的身份可比他那个三弟要有利得多,只有自污才能避开那些个污浊的权利交锋。

他如此行事,虽然一张脸儿俊的跟他的纨绔风流的名声似的全上京人人皆知,喜欢他的人许多,但是认同的他却是没有。

玉妃是他那太子弟弟宋瑾的救命恩人,是他从民间带回去的,貌美善舞,宋瑾对这个救命恩人也颇为不同。

宫里缺什么都不缺美人,而整个上京美人又何其多,宋瑜这么一个阅遍花丛之人,又哪里会在意弟弟的妃子。

第一次对玉妃起了好奇之心还是因着一则流言。

玉妃所出的四皇子像极了玉妃,其余的不像宋瑾却更像宋瑜,特别眉心那一点红痣。

宋瑜期初觉得流言不可信,当时宋瑾已从太子变为皇帝,他见皇帝的妃子有些不妥,去见一回四皇子倒是不难。

只是这一见不得了,要不是宋瑜确实没碰过女子,他还真要以为那孩子是他的种了,毕竟眉心痣是他外祖林家的标志,林家虽不是人人都有,但是一代之内总是有几人会带着这个标志。

最后宋瑜不过哈哈笑了一回,对宋瑾说这孩子跟我还真是有缘,送了个珍贵的血玉给那孩子当见面礼这事儿便就这么过去了,宋瑾也并没有要追究的样子。

直到见到传说中的玉妃。

那是宫里举办的一次蹴鞠会。

若是诗会宴会之类的,要见着宋瑜的影子的却是根本不可能,蹴鞠那就不同了,宋瑜的拿手好戏,他还是乐意去的,加之当时已经成了皇帝的宋瑾都下场了,他怎么也会给点面子。

球技当然宋瑜略胜一筹,但是宋瑜什么人,怎么也会给宋瑾留面子不是,最终宋瑜毫无破绽的给宋瑾放了水,获胜的当然是宋瑾这个皇帝,谁又敢抢皇帝风头。

当人人都围着宋瑾时,那个目光灼灼地盯着宋瑜的女子就特别显眼了。

那眼神该如何形容呢,不是爱慕,宋瑜光凭一副皮囊斩获的爱慕多了去了,他怎么会分辨不出。

那种眼神宋瑜也是考虑了许久才得到的结论,该是羡慕混杂着崇拜,就像宋瑜那时成了凯旋而归的英雄,打胜了一场重要的战役一般,可是实际并没有,宋瑜方才输掉了一场蹴鞠赛。

只一眼宋瑜便认出那女子该是传说中的玉妃,她确实与四皇子很像,而宋瑜也肯定两人之前从未见过。

此后,只要是宋瑜出现的场合,玉妃的目光全程都会如影随形般黏在宋瑜身上,目光闪亮,就跟看到个大宝贝似的,目光之大胆直接,甚至不管她夫君宋瑾是不是在场。

奇怪的是,宋瑾明明觉到却从未怪罪于她,只是再也不曾勉强宋瑜参与一些他之前觉得无趣的宴席。

这倒是正中宋瑜下怀,他对弟媳可真没多余想法。同时也感叹,那女人对宋瑾也实在是与众不同。

再见到那女人时,是在四皇子夭折不久。

上林苑狩猎,在宫门口,一身浅绿色宫女的服饰的女人被宋瑾带人拦了下来,原来她竟是胆大包天想要逃出宫去,被拦下也不认错,甚至直言让宋瑾放她出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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