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财迷啊财迷9(1 / 2)

这是和抓文机器作战的防盗章, 30%的订阅即刻第一时间阅读!既没人赏脸,琴歌只有自饮自酌。酒一入口, 琴歌就想骂娘, 明明就是他记忆中的味道,明明就是他最喜欢的江南醇酒,怎么就是觉得——真他妈难喝!这玩意儿也敢叫酒?

算了,劲儿不够, 量来凑。

琴歌一坛子酒下肚, 终于把自己灌得晕晕乎乎, 最后人事不知, 有人进门将他弄上床都没什么反应——倒是做了一晚上光怪陆离的梦。

在梦里,他高高站在云端, 一挥袖,海水倒卷、天翻地覆,一拔剑, 山崩地裂、石破天惊,纵横驰骋,好生快意……可惜一早醒来, 依旧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无用书生。

简单梳洗后出来, 韩朴和余生正在院子里过招, 琴歌看了一阵, 觉得有趣, 随手折了一枝柳枝在手, 叫道:“韩朴!”

韩朴回头:“怎么?”

琴歌笑道:“看剑。”

一“剑”刺了过来。

韩朴翻了个白眼, “别闹”两个字还未出口,瞳孔猛地一缩,似要抽身后退,又似要提刀来挡,最后却只呆呆的站在原地,眼睁睁看着软软的柳条儿顿在他额前。

看着韩朴散的瞳孔、额角豆大的冷汗,琴歌缓缓收“剑”,微微一笑,道:“如何?”

韩朴觉得自己的心脏这会儿才重新开始跳动,看怪物似得盯了琴歌好一阵,艰难的吞了口唾沫:“这是,你昨天一晚上……”

琴歌点头,只见韩朴出“啊啊啊啊啊”一连声怪叫冲了出去。

琴歌大笑。

余生茫然道:“他这是怎么了?”

琴歌笑道:“他大约是觉得自己这辈子白活了……”

话音未落,门外传来韩朴的怪叫声:“老子这二十年都他妈的白活了!狗日的老天爷,没这么欺负人的……”

余生将自己的兵刃——两柄短剑收了起来,道:“我去吩咐她们摆饭。”

琴歌点头,目光微凝:他并未刻意掩饰与韩朴之间的相识,反正他在南楚时交游广阔,也认识一些武艺高强的豪侠,有朋友担心他的处境前来帮忙,也说的过去——以韩朴的身手,若是真的误打误撞卖身到他身边倒惹人起疑了。

让他诧异的却是余生的反应,余生除非是瞎的,否则早该看出端倪,但他却无动于衷——并不是掩饰的太好看不出来,而是,他根本不在意、不在乎这些。

这个暗卫,单纯的有点可怕。

琴歌收回心神,又是一“剑”刺出,这一次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刚才玩笑时随手一刺的感觉,又一连试了几次,却是一次比一次更不中用……好在他也从未想过要一步登天,耸耸肩扔了柳条去用早饭。

因为韩朴跑了个无影无踪,早饭就只能琴歌和余生两个人用,等韩朴回来的时候,琴歌已经练了一轮剑回来,正和余生两个在做木工。

“你要的剑!”韩朴大大咧咧将一柄连鞘的长剑重重插在琴歌身前,得意道:“你让我做的事儿,我可都做好了。”

琴歌知道他说的是茶馆的事儿,嗯了一声,目光落在面前的长剑上,额角青筋开始跳动。

韩朴笑嘻嘻道:“你不是要重一点的剑吗?我保证,这是全秦都最重的剑了!”

琴歌也相信,这的确是秦都最重的“剑”:插了一小截在地上,剑柄还差点到了他胸口,将近两掌宽的剑身跟个门板儿似得,虽剑在鞘中看不出薄厚,但看如此长宽,绝对薄不到哪儿去,这样一柄剑,分量可想而知。

琴歌将它从地上拔了起来才拔剑出鞘——他个头不够,直接拔剑有点难度。然后琴歌现,以他的力气,把它提起来不难,但想握着剑柄将它平举起来……还差得远。

“你故意的?”琴歌一边把玩,一边漫不经心道。

这绝对是报复!不就用柳条吓了他一下吗?这心眼儿小的!

韩朴坚决不认:“不是你要重剑的吗?我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

琴歌会信他才怪了,低头研究自己新得的宝剑,除了样子奇葩一点,剑绝对是好剑,材质和炼制手段皆是一流,而且琴歌还闻到一股浓厚的血腥味儿……这柄剑,是见过血的,而且很可能曾杀人如麻。

再联想韩朴口中的“弄”字,问道:“这是何人的佩剑?”

韩朴嘿嘿的笑,余生答道:“是齐将王猛所用。”

王猛琴歌是知道的,大齐有名的先锋官,身高八尺、力大无穷,每次攻城掠寨皆冲在第一,杀人无算,在与齐接壤的各国,他的名字有止小儿夜啼的神效。

“王猛来秦都了?”

韩朴冷哼道:“不仅来了,还嚣张的很。前些日子在长街纵马,伤人无数,被秦王派人警告之后,虽不再纵马,却还是那么嚣张。那日随手掀了人的摊子,摊主壮着胆子向他索赔,差点被他一拳打死,前来劝阻的小吏也被他打掉两颗大牙……我亲眼看见的便不止这两回,听说街上的小娘子也被他抓回去糟蹋了好几个,如今稍稍漂亮些的妇人都不敢出门呢!”

“今儿出门,正好看见他拿了人一大屉包子,吃着就走,连笼屉都不还……我横看竖看他不顺眼,加上你又想要柄重剑,我就顺手将他的剑弄来了。”

琴歌双手握剑,勉强挽了个难看的剑花,问道:“偷的,还是抢的?”

“额,”韩朴挠挠头,道:“算是……半偷半抢吧?”

余生抬头问道:“什么叫半偷半抢?”

琴歌接口道:“就是偷东西动作不利索被人现,只能拿了东西拔腿就跑呗!”

“胡说!”韩朴怒道:“我有那么没出息吗?我和他过了几招才走的好吧?”

琴歌将剑戳在地上,道:“拿去还给他。”

韩朴不满道:“你就算不喜欢,也不用还给他吧?为了抢这玩意儿,我被他差点把骨头打断了。”

琴歌道:“就是喜欢,才要你还给他,好再光明正大的弄回来——我将来上了战场,难道要用偷来的兵刃吗?”

“就你还上……”想起早上那一剑,韩朴话说了一半改口道:“反正我不去!”做刺客的,向来都是管杀不管埋的,让他去还东西,没门!

琴歌也不勉强,道:“余生,你把剑送去衙门,就说是路上捡的——让他们帮忙张榜寻找失主。”

余生还未答话,韩朴已经笑开了,道:“这个我喜欢!榜一张,那王猛岂不是颜面扫地?哈哈!我去我去!”

琴歌冷哼道:“你去告诉官府,你就是那偷儿吗?”

“我……”被降格成偷儿的韩朴气的话都说不出来,偏余生就在一旁,他连辩驳一下自己不是偷儿是刺客都不能。

余生拿了剑离开。

琴歌继续削木头,韩朴接过余生留下的活儿。

琴歌边干活边道:“大韩是秦国灭的,为什么你看起来更不喜欢齐人?”他倒不是非要自己动手,只是这个时代的技艺向来是靠言传身教的,他绘出图纸让木工去做,他们却只能看个似懂非懂。琴歌有将形状和尺寸讲解清楚的功夫,自己都已经做出来了——横竖他只需要做一套,而且据余生所言,这样也可以锻炼腕力和指力。

“都不是什么好东西,”韩朴道:“不过相对起来的话——譬如你租着人家的房子住,你是喜欢房东被灭了换一个房东继续交租子,还是喜欢时不时来一伙人,抢你的粮食、睡你的女人、烧你的房子,甚至将你抓去做奴隶?”

琴歌默然不语。

韩朴叹了口气,道:“虽然秦兵过境的时候,也是无恶不作,但他们终究是冲着军队、冲着土地城池来的,可是齐人,他们的目的大多就是为了烧杀掳掠……咱们这样的平民百姓,当然更恨他们,不过你们这些达官贵人就不一样了。”大齐是草原部落,游牧而居,他们不擅耕种,也不擅守城,物资匮乏的时候,就会到中原各部来掳掠,等对方的大军一来,又退的干干净净。

琴歌沉默片刻后,问道:“战争……到底是什么样子?”

韩朴道:“你没见过?”

“嗯,”琴歌道:“自我记事起,大楚就没有过大型的战争了,听说当初秦国灭韩时,曾有大臣提出派兵驰援,但秦王派了使者去,威逼利诱一番,说大楚若派出一兵一卒,秦兵便弃韩攻楚……国主惧了,果然没有派一兵一卒。后来助韩的魏国果然被灭,国主逢人便说若非他英明睿智,南楚早已灭国……”

最后一句话不无讽刺,因为稍有见识的人都清楚,若非楚王目光短浅,不肯派兵联手抗秦,南楚何至于落到如今这样危如累卵的境地。

韩朴拍拍他的肩膀,叹道:“其实我也没见过战争是什么模样。那时候我跟着师傅在山里练功,等我们得到消息出来的时候,战争都已经结束了……只见到了战争后的断壁残垣和满地尸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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