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打量他蕴华自成的清朗眉目:“罗什,你就是如醇酒般的男人。就算五十岁,六十岁,甚至更老,我也依旧爱你的样貌。”
再低头看一看自己,努力吸一口气,给自己鼓劲:“而我,也希望锻炼自己,修身养性。让自己也能越老越有魅力,这样才配得上站在你身旁。”
“你啊,始终有本事让罗什开怀。”他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彩,轻敲我的额头,“肚子饿了么?听说交河的拉条子很好吃……”
“是么?那我们赶紧去。”来不及搓额头,拉着他的手加快脚步,“你请我吃。”
“你这个傻姑娘,还是这么性急……”
他陪着我在街上晃荡,因为身穿俗衣,我肆无忌惮地当众拉着他的手。我们吃了特色的烤包子,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包子,而是用薄面皮裹着羊肉馅,放进烤馕的馕坑里。皮色黄亮时拿出,趁热咬上一口,皮脆肉嫩,香而不腻。我一边烫得直跳脚,一边仍是不停嘴地吃,他在一旁不住摇头叹气。
烤羊肉串自然也是不能少的。想起以前在苏幕遮上想像过让他陪我蹲在路边啃羊肉串的情形,不怀好意地看向他。他看到我的奸笑,偷偷后退一步,想引诱我去吃拉条子,被我一把拉住。哈哈,现在羊入虎口,想逃?没门!
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代名僧,俗尘不染之人,腼着脸跟我一起站在街边啃羊肉串。还好他以前没来过交河,又改装过,没人认出他。不然,估计打死他也不肯让我这样毁他的形象。
我找到一家小摊,坐下来要了两碗拉条子,他却为难地看了看油渍的案桌。我知道他从小被伺候惯了,很爱干净。笑着告诉他,要吃最正宗的小吃,一定得到这样的小摊子上。我在外旅游,就是如此寻味饕餮的。果真,这家的拉条子韧劲十足,非常有嚼头。他看我吃得那么欢,终于肯动筷了。吃到后来,他也忍不住点头同意我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