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我只要我自己的小猪(2 / 2)

“不行。”丁岚才不管她,人消失在门口,再回来手里一个大的手提袋,回到绣行,直接塞到她手里道:“拿去,换了。”

微澜伸头看了眼袋子里的礼服,火红的大红色。

她顿时呆了,一股恶寒涌出来:“不,太红了,像是新娘子。”

“你本来就是新娘子啊,你穿这个,绝对好看。”丁岚暧昧地眨了眨眼睛道:“微澜,你是陆鹤琛的妻子,要迷惑住他,就得打扮上下功夫。”

“我需要这么肤浅吗?”微澜问。

如果陆鹤琛那么肤浅的话,她宁可不要。

“不,这是尊重。”丁岚道:“打扮是尊重。”

“谬论。”

“快去换了。”丁岚推着她往里面走去。

微澜无奈,“你别推,我自己去换。”

“这还差不多。”

进了屋里,微澜拿出来裙子,才现下面一双足足九公分的红色细跟鱼嘴高跟鞋。

她换了裙子,才现是一件深V的绸缎礼服,稍微一动,衣服就会跟着舞动出绚丽的姿态,亮眼的让人炫目,这种礼服需要个性张扬的人才能驾驭。

沈微澜自己学的服装设计,自然明白颜色的属性。

她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自己,眼底一抹光亮微闪,是很漂亮。

穿上了鞋子,她觉得少了点什么,又从梳妆台里找到了上次自己礼服展的时候准备的羽毛样子的饰品,弄好了头,佩戴上羽毛状饰品,还拿了个手包,整个人就像是一个闪着火红光晕的精灵。

走了出来。

丁岚立刻就惊呼:“我去,就知道这个你能驾驭,真是非常棒。”

“一红一黄,咱们是不是太招摇了?”微澜还是担心不少。

“就是要招摇,别人都闷骚,咱今天明骚。”丁岚说完,挽住微澜的手臂,像女王般高昂着脖子:“走,把那些臭男人的眼睛闪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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