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我在深埋的时光里等你(十三)
厉默衍并没有和叶素素一起“审问”Lsa关于孩子的下落,在Lsa被带进叶素素的书房之前,他就已经先走了。
Martn因他而死,Lsa作为Martn的遗孀,不到非不得已,他不会对Lsa下手,他先离开,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厉默衍让人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内,收集了好几百张刚出生婴儿的相处,然后,他亲自一张一张地挑选,从几百张刚出生的婴儿相片中,挑出一张他觉得看起来最舒服最像唐飒的照片,传给了唐飒。
那头的唐飒仔细地看着孩子的相片,明明记得孩子刚出生的时候,眉眼挺像厉默衍的,怎么才几天不见,孩子的眉眼,就变得有些像她了呢?
对此,厉默衍的解释是,因为唐飒太爱他了,心里希望孩子像他,所以,看起来的时候,因为心理作用,自然就也像他了。
唐飒对于厉默衍的解释,勉强接受了,捧着‘儿子’的照片,眉眼笑得弯弯的,心里说不出的幸福与满足。
厉默衍和唐飒一起欣赏完‘儿子’的照片去叶素素书房的时候,正好看到奄奄一息的Lsa被人从里面拖了出来。
总管看到厉默衍,停下来恭敬地唤了一声“二少爷”。
“她说了什么?”厉默衍自然指的是Lsa。
总管摇头,“Lsa什么也没有说。”
厉默衍眯着狭长的眸子深深地睨了Lsa一眼,什么也没有说,大步进了叶素素的书房。
进去的时候,叶素素正靠在沙里闭目养神,脸色,微微有些苍白。
听到脚步声,叶素素睁开双眼,看着走过来的儿子,深吸一口气道,“Lsa不至于大胆到把孩子给杀了,所以你放心,孩子目前至少是安全的。”
厉默衍眉头一拧,“她有没有说,要怎么样才肯把孩子交出来?”
叶素素摇头,看着厉默衍,反问他道,“难道你真的不清楚Lsa把孩子抱走藏起来,是为了什么吗?”
很多事情,叶素素并不过问,却并不代表,她会不知道。
以前Lsa是怎么对付唐飒的,她一清二梦。
而Lsa独独看唐飒不顺眼,作为厉默衍身边的女人,除了是吃醋嫉妒之外,又还能有什么。
厉默衍眸光一凛,什么也没有再多说,径直转身,大步出了书房,朝地下室走去。
……
地下室里,一桶冰水,让昏迷的Lsa浑身一个冷战,渐渐清醒了过来。
她看着眼前厉默衍那张重叠的绝代风华的俊颜,扯着唇角笑了笑,然后,又缓缓闭上了双眼。
厉默衍一只手将Lsa拎了起来,另外一只手捏紧她的下巴,让她抬起头来,声音异常平静地开口道,“Lsa,说吧,你想要什么?”
Lsa闭着眼睛,不看厉默衍,只扯着唇角道,“我想要你亲手杀了唐飒。”
如果说,她一开始还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一枪解决了唐飒,现在,她却一点都不后悔了。
因为,比起她一枪解决了唐飒,看着厉默衍一枪杀了唐飒,那会更加的大快人心。
厉默衍看着Lsa,却出奇地没有怒,只是问道,“Lsa,告诉我,你跟在我身边多少年了?”
“十二年。”Lsa缓缓睁开了眼,看着眼前自己日思夜想的一张脸,眼里,忽然就带了暖意。
她永远也不会忘记,十二年前的那个傍晚,厉默衍从一个糟老头的身下,将当时才十三岁的她救走的那一幕幕。
那时候,他就是她从天而降的白马王子,脚踏七彩祥云,逆了漫天霞光出现在她的面前,救她从地狱里面带走。
“十二年了!”厉默衍似在感叹,“十二年了,难道你还不了解我?”
Lsa看着厉默衍,不说话。
她当然了解他,十二年来她见过的厉默衍,从来就不受任何人任何事情的威胁。
可是,这次,不同,她手里握着的,是他的儿子。
厉默衍勾了勾唇角,笑容魅惑如斯,声音异常温柔地道,”我喜欢的女人,只有唐飒一个!儿子没了,我可以和唐飒再生,只要我们愿意,生十个八个都可以。“
说着,厉默衍的神色,倏地一变,原本温润如玉的他,瞬间变成如地狱的阎罗般,森冷的嗓音带着最危险的警告道,”所以,别挑战我的极限!否则,你在我身边过去的十二年,永远将不复存在。“
话落,厉默衍双手一松,任由Lsa像泥一样软到了地上,然后,转身,没有多做任何半秒的停留,大步离开。
……
因为想早点将修满足够的学分毕业,所以,林子宜这学期选择的课程特别多,每天除了上课、做调研、写论文之、吃饭、睡觉和跟家里通通电话之外,基本没有什么时间干其它的事情。
这晚,她坐在电脑前写论文,写着写着,突然就走神了,脑子里,竟然浮现出几个月前视频画面里唐肃的脸来,特别是他那双眼睛,太深邃太复杂了,让她完全看不懂。
她搜过唐肃的资料,知道唐肃的未婚妻叫林子宜。
鬼使神差地,林子宜便打开了搜索引擎,在里面输入了‘林子宜’三个字,然后点击搜索。
她突然就很想知道,到底是一个怎样出众的女人,才能配得上F国那样一个强大的国家的总统,而且,是一个二十九岁不到,就坐上总统之位的男人。
可是,令她失望的是,网上并没有关于林子宜的任何的介绍,更加没有任何林子宜的相片,除了一则简单的关于大半年前林子宜以第一夫人的身份接待Y国相和相夫人的报导外,她再也找不到和林子宜相关的信息。
不过,她却看到了另外一条新闻,新闻说两天后,F国的总统唐肃将对Y国进行为期五天的正式国事访问。
林子宜眉头拧了一下,拿过手机,想问问唐峻和林子宜有关的事情,不过,手机点开之后,林子宜又不禁觉得好笑。
林子宜关她什么事,唐肃又关她什么事,她干嘛这么关心他们呀?还是好好写论文比较重要。
……
三天后,已经差不多有一个星期没有和林子宜联系的唐峻突然打电话给林子宜,说他已经办完了一切的手续,可能近期就打算回国了。
林子宜在电话这头一边啃着三明治一边不咸不淡地“哦”了一声。
电话那头的唐峻有点郁闷,和林子宜认识三个多月来,如果他不主动联系林子宜,林子宜从来不主动联系他,就像这一次,他特意忍着没给林子宜打电话,就是想看看,他不主动找林子宜的话,林子宜会不会想起他,也主动联系他一回。
结果一个星期了,他却没有等到任何林子宜的主动问候,一个字也没有。
“喂,林子宜,你是不是属蛇的。”
“嗯。”林子宜点头,顺便瞎掰一句,“有个算命大师跟我说了,我天生性情薄凉。”
其实唐峻很好,人高腿长、长得帅,性格又温和还带点小幽默,最重要的,是个家族背景过硬的家伙,不说别的,就说他有个当总统的大哥,就已经把99.9%的男人都给比下去了。
不过,她就是对他没感觉呀!
电话那头的唐峻笑了笑,知道林子宜肯定是故意的。
“我这里有很多的专业书籍,我不打算带回国去,你要不要来看看,有没有你用得着的。”
唐峻想了无数个理由,最后似乎觉得只有这一个,成功的几率,才会最大。
“好呀!”果真,林子宜想都没想便点答应了,“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去你那里拿。”
其实林子宜想要什么样的专业书籍弄不到,只不过,看唐峻看过的书,她会觉得轻松些,因为上面有些难懂的地方,会有他留下的注解,这样看起来,就会事半功倍了。
“我随时有空,你方便就好。”
林子宜思忖一瞬,“那就今天晚上吧。”
“那好,你上完课,我去接你。”
林子宜微微有些诧异,“你知道我什么时候上完课?”
唐峻一笑,没有回答。
他当然知道,因为他有林子宜所有课程的上课时间表。
……
当林子宜上完一天的课,走出教学楼的时候,不远处,唐峻正倚在他的那辆银色保时捷跑车的车门边,等她。
因为这几个月来,唐峻时不时地会出现在教学楼下等林子宜,所以,林子宜的很多同学,已经认识唐峻了,一致都认为,唐峻是林子宜的男朋友。
林子宜也难得解释,就让同学认为唐峻是她的男朋友就好了,因为很多事情往往越解释,麻烦越多。
唐峻确实是属于那种非常养眼的男人,不,对林子宜来说,应该是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