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的使命,不但肩负着在地方上,监督百官,考察民情的任务,在战场上,还肩负着侦察巡哨隔绝战场的重任,他们是在吕鹏的治下,几乎是千里挑一出来的精锐中的精锐。配备最好的战马,最精良的弓弩,最厚实的铠甲,最锋利的马刀,同时还有最丰厚的俸禄,让人羡慕的战死抚恤。
因此,他们也就成了吕鹏最终心的死士。
李二趴在一个不高的漫山岗上,眉头紧锁,这里的地形实在是不适合隐蔽埋伏,更不适合伏击,好在现在已经是秋高气爽,野草有半人高,趴在这里,虽然草丛里的各种秋虫,钻来爬去的让自己难受,但只要十步之外,敌人就不能看到自己。
这已是第五天了,压在自己身下的那把削铁如泥的钢刀,已经收割了十几个敌人信使的生命,确切的说,是自己砍死了八个,不远处的舅舅刘能,砍死了五个。
按照吕家军的军功制度,自己已经从一个屯长军衔,升为军侯了,自己的舅舅,也可以从一个什长,升为屯长了。如果相对应的,自己就是千夫长,自己的舅舅,也就是百夫长。
当然,锦衣卫不同于吕家军,编制没有那么大,即便是自己有了千夫长的职位,但所能管辖的,依旧只是一个舅舅。
正在胡思乱想之间,眼角里有一道亮光忽然闪灭,李二立刻轻声的对舅舅道:“将你的战刀放在身底下,如果它的反光让敌人看到,我们就会暴露,到时候军纪会绝不容情的。”
离着它五步远的一堆荒草,就稍微动了一下,那里传来一阵低低的嘀咕:“我不过是想擦拭下上面的血,这个血腥味太浓重了,我怕被那些鼻子比狗还尖的乌桓人闻到。”
按照要求,杀了人之后的宝刀,都会在泥土里反复磨曾多次,消除上面的血腥气,这是训练时候主公一再强调的,之所以舅舅现在这样强词夺理,还不是趴了半天的时间,身体僵硬,有些受不了了。
“你其实就不应该参加锦衣卫。”李二就埋怨了一声舅舅。
舅舅长叹一声:“我不该参加锦衣卫,即便是参加了,我也应该去暗探组,到其他诸侯的领地去,拿着主公交给的掩护钱财,安安稳稳的做一个小商小贩,或者是开个酒楼茶室,探寻一些各地的消息,那样不但生活平稳,而且还能够活的风风光光。”舅舅等到一个草原的毒蝎从自己的鼻子前面爬远,满嘴抱怨疾苦的小声回答。
“那你还来这里干什么?”外甥就没好气的回了一句。
“干什么?还不是你非要参加这阻杀巡哨组?我那死去的姐姐姐夫就你这一个儿子,我不得看着你点吗?”
“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就应该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情,杀敌报效主公,实现主公当初说的那个理想世界,即便是死,我也就心满意足。”
“呸呸,赶紧跟我连吐三声,让神灵都知道你说的是胡话。”舅舅连忙央求这个倔强的外甥。
结果李二淡然的道:“功名但求马上取,咱们爷两个,就在这短短的时间,就从一个小兵,我已经升为军侯,你也当了屯长,我们现在回到乡里去,都要被人称呼一声将军老爷,就已经可以光宗耀祖,这要是在组织里,当个暗探,这样的职位要熬到猴年马月。”
对于这样的成就,舅舅也就没有了反驳的道理,生命和光忠耀主相比,其实还是光宗耀祖更重要,即便是舍去了生命,也在所不惜,这就是中国人骨子里的一种理念。
“早晨的那一刀,你的伤口还流血吗?”想想早晨外甥为自己挨上的那一刀,舅舅心中还是充满感动的,正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才是真正的写照。
“没事儿,皮外伤而已,上了刀伤药,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李二就满不在乎的说道,其实那道伤很疼,不过是不想让舅舅担心罢了。
舅舅就继续在唠唠叨叨,李二就叮嘱道:“还是警醒着点吧,我们这次任务,负责歼灭这东西十里地范围之内,所有敌人的信使和漏网之鱼,千万别耽搁了大人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