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了,他确实是翻车了,当时,他是为了追她的,他追了好久好久,终于想起在她的手机里,曾经也让姐姐给她定位过那种警方内部的定位系统,然后,根据那个东西,他终于找到了她。
然后,那个时候,她已经把自己开的那辆车给扔了,他找到她的时候,她正骑着一匹也不知道从那里弄来的马,正在雪地里慢条斯理的走着。
没错,她是在慢条斯理的走,而不是跑,更不是狂奔,或许,在她的心里,她觉得走出这一百多公里后,她设计了那么多的弯路,他根本就找不到她了,所以她才会这么慢吞吞的在那里走着,有风雪从头顶簌簌飘落下来,他坐在车里,一眼就看到了那头乌黑而又秀丽的长,还有身上那件素蓝色的长袖单衣。
她果然不是杨小绛了,杨小绛喜欢毛茸茸的小兔子,也喜欢粉嫩嫩的东西,以前,她总算缠着他给她买,满屋子都是,满客厅都是。
其中也包括这次出来的时候,她戴的那顶连米宝都嫌弃的兔子帽子,还有那件他去买单都不好意思看售货员的娃娃羽绒服。
可是,她是那么的喜欢啊,还记得他刚买下来,她就迫不及待把它戴在头上的样子:“好看吗?是不是很像迷笛?是不是超级可爱?”
迷笛就是她养的那只小白兔,死活让他买回来的。
可是现在,在她的身上,他已经完全看不到那些他曾经非常的嫌弃,但现在却恨不得马上看到的东西了,毛茸茸的兔子帽,变成了一乌黑秀丽如风霜冷剑一般的长,可爱的娃娃羽绒服,也变成了她穿着里面最简单大方的黑色长袖单衣。
三年了,他以为他已经忘了当年那个拿着枪指着他脑袋的女人,他以为,他的记忆里,再也没了当初她像幽灵一样出现在他家里的情景。
但实际,当她再次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很不争气的,那些画面,全都涌在了他的脑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