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并没有太过隐藏,意思也很明显。那就是不管怎么逃,你是逃不掉的。他们也怀疑过对方的陷阱。不过别说他们这里有两个人,单是到了他们这个地步的,谁没个几手底牌和逃命的手段啊。
而且他们也不相信敌人的数量会有太多。这条三头犬只有一个,只要离开聚集地范围不久,他们就立刻动手,绝对不给对方跟同伴汇合的机会。
至于说为什么不怀疑三头犬只是个分。呵呵,你见过使用法则的分吗?
法则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东西,到了他们这个程度,分仅仅只是用来平时出面用的而已。根本不可能使用法则的力量,因为根本就承受不住。
就像刚才旁边的那个金属人一样,谁都看出来他是分了。只不过没人拆穿而已,毕竟这种事也是很正常的。
很快,三头犬刚刚踏出聚集地的非战范围,刚才那个火土元素生命就拦下了三头犬。而在三头犬后,则是一个红色的水元素生命拦住了它的去路,防止三头犬重新跑回去。
刘伟峰看到三头犬被拦住后,也没说什么,而且直接让三头犬对着这两个人发动了攻击。同时他和墨染一起忘三头犬所在的地方赶了过去。
等他们赶到的时候,三头犬正在承受两个元素生命的暴打。虽然它跟火土元素的熟悉都差不多,导致没法互相造成太多的伤害,但是还有的水元素啊。
这个水元素是个很奇葩的水元素,是由火元素和水元素结合的元素生命。这种生命很难存在,而且很不稳定,但是一旦稳定下来,资质也是绝对的。
它的攻击对三头犬就毕竟严重了,而且水元素的力量还会让三头犬的体表降温,造成行动不便。如果刘伟峰和墨染没有赶过来的话,三头犬确实不是他们的对手。
但是在刘伟峰和墨染赶过来以后,形式就逆转了。刘伟峰直接一拳穿过了水元素的体,可惜并没有对水元素造成太多伤害。
元素生命最难解决的一点,就在于他们的弱点只有体内的元素核心。除非打破核心,否则基本不可能干掉元素生命。
这个时候,墨染说道:“疯歌,那个火土元素归你了,这个水元素就交给我来解决吧。”
“没问题。”
另一边的火土元素和水元素在看到突然冒出来两个人跟三头犬汇合后,就在考虑撤退了。在这种地方,受伤是很危险的一件事。
只不过刘伟峰和墨染可不打算放过他们,在划分好对手以后,就各自出手了。
火土元素比较惨,因为它不得不同时面对刘伟峰和三头犬的夹击。虽然三头犬的攻击对他效果不大,但是它的攻击对三头犬也是一样啊。
所以就变成了火土元素的攻击被三头犬挡了下来,而刘伟峰却可以借此攻击到火土元素。哪怕没有打中对方的元素核心,也能对他的体造成一定的伤害。
终于,火土元素也觉得这样子不行了。果断发动了它的法则能力,熔岩大地。
这一招直接以火土元素为中心,将周围几公里的地面全部变成了熔岩池。而他本则钻进了熔岩池里面,等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个数百米高的人形半。
这下,别说元素核心了,刘伟峰连他本体都找不到了。
就在这时候,三头犬也发动了它的法则能力,只见一只同样巨大的三头犬从熔岩池里冒了出来,然后跟这个人形半开始了厮杀。
看到这一幕后,刘伟峰就知道这场战斗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了。他只能在旁边等待三头犬的战斗结束。
另一边,墨染和水元素的战斗也进入了火当中。不知道是不是元素生物都喜欢变得更加巨大,这个水元素也是把自己的战场变成了一片汪洋大海。
但是墨染却及时用出了果实觉醒。按照墨染的话来说,果实觉醒其实就是对于法则的初步开发。只不过如果不知道这个概念的话,就很难更进一步。他也是知道了这一点后,当初才有把握在试炼开始前进入神级。
金属果实觉醒后,周围所有的土地都变成了金属,连带着水元素召唤出来的水也开始金属化。
他们的战斗到了这个地步,反而简单了。看到底是水元素的水更多,还是墨染先把对方的水全部金属化。一旦水元素被金属化或者核心所在的这个部分被抓住的话,那就是水元素陨落的时候了。
水元素也知道这点,所以在拼命抵抗。
旁边的刘伟峰看三头犬这里插不上手,果断掉头来对付水元素了。他对付水元素的方法很简单,模仿了朝孔雀。通过快速的攻击直接将水元素的水进行蒸发。
因为快速摩擦空气的缘故,出现了周围的温度一下子就提升了起来。哪怕这个水元素的水本就是沸水,但是不代表沸水不会蒸发啊。
在两人的
联手下,水元素的体型开始越来越小。水元素也发现况不妙了,果断选择了撤退。
而它撤退的方向,就是聚集地。原本他们为了防止三头犬跑回聚集地,所以特地等远了一点以后才动手。现在这个距离,反而成为了他们的求生距离。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刘伟峰的朝孔雀,在这么多的攻击下,竟然刚好打中了对方的元素核心。
对于一个元素生命来说,元素核心就是一切。但是他们的体质又让他们没法更好的锻炼和保护这个核心。所以在受到刘伟峰攻击的时候,元素核心直接就承受不住,爆裂了开来。
而水元素,也直接失去了生命。没办法,这个是他们最大的缺点。哪怕成为神级后得到了一定的强化,也不可能扛得住刘伟峰的攻击。
就在他们解决掉水元素的时候,旁边跟三头犬战斗的火土元素也有了结果。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刘伟峰的影响,三头犬在缠斗过程中,也开始用进食的方式来抢夺对方关于这个熔岩池的控制,甚至是对方对于法则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