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白志艺也连连称赞:“以前的九黎一直以高粱和黍米为生,没想到大米的味道远远胜过黍米和高粱,比起大麦饭更是可口多多,这以后,可能整个九黎人都会倾向于以大米为生了……”
凫风初蕾微笑着接过仆从递上来的一大碗米汤,喝了一大口,但觉新米的香味在唇齿之间真是回味无穷,远远胜过一切的美酒甜汤。
旁边,有一排排的烤骆驼。
她见过无数的烤羊烤牛,却从未见过烤骆驼。
但见一整只整只的单峰骆驼被放在烤架上,骆驼的内里放了一只全羊,全羊里套着一只鸡,如此在烤架上慢火烤上一整天,空气里便全是浓郁的混合芬芳,令人食指大动。
小狼王笑道:“这烤骆驼是白狼国的白驼族特有的美味,必须是在极其盛大的节日才会拿出来,以前我都很少品尝。现在九黎的单峰骆驼已经开始成规模养殖,自然以后烤骆驼的机会就多了……”
侍从送上烤好的驼肉,她切了一小块,味道虽然芬芳,但肌理很是粗糙,味道并不如想象的那么鲜美。
众人边走边看边尝,无不沉浸在丰收的喜悦里。
尤其是小狼王,他虽然不像过去那样咋咋呼呼,可是,满脸笑容,喜气洋洋,仿佛不敢相信这如画江山,这盛大世界,有朝一日竟然会是自己的。
储君。
储君。
直到现在他都觉得怪异,自己怎么就成了炎黄帝国的储君呢?
当他看到四周高高飘扬的几面大旗,每一面旗帜都有足足9丈多高,迎风招展,“炎黄”二字直冲云霄,就更是生出无穷的自豪的感觉。
只是,他不经意地看向凫风初蕾时,心里又很是惴惴不安。
秋日的阳光下,她慢慢而行,满脸微笑,安静得就像是荷塘里最后的那支迟开的荷花。
事实上,她在绝大多数时候并不咄咄逼人,当她不出手的时候,往往很沉寂,甚至是凄清,连话都很少说。
她是他生平所见最不啰嗦的女人。
她的美,也像这秋日的风景,金黄,绚丽,就像一无言的歌。
也正因此,他才很难想象她病时的场景:这样的凫风初蕾怎么会死呢?怎么可能病呢?
可是,他又很清楚,这一定是真的,否则,她不可能那么早就未雨绸缪,早早地把储君之位留给自己了。
万王之王,那是他少年时代的梦想而不是理想,也就是说,做梦也不敢这么想的。可现在,他隐隐觉得,这理想并不那么重要了,如果,她能一直不死的话!
可是,他不敢多话,也不敢吭声,只是一直默默跟在后面。
前面,人声鼎沸。
那是一棵被砍倒横卧的“酒仙树”,前面生了一堆大火,火焰一炙烤,美酒便源源不绝地从割开的树皮上哗啦啦地流出来,众人都拿了大大小小的酒樽、酒杯以及各种器皿,争先恐后地去接酒。
酒仙树是九黎的特产,无需酝酿,只要生长到了足够的年限,砍倒之后,稍稍用火焰炙烤,便可以提供大量的美酒。
因为酒仙树的生长周期很长,平素是严禁砍伐的,唯有秋社才可使用,而且就算是秋社,每次也只能砍伐三株。
此时,这三株巨大的酒仙树分别横卧在九黎广场的最东边,占据了大片的空旷之地,以三角形的方式排列,火堆就生在中间,无数的男男女女围着树木,提着酒杯,开怀畅饮。
到处都是醉醺醺的人群,无论男女,无论老幼,他们喝得微醺,就开始手拉手唱歌跳舞,不亦乐乎,有些人甚至醉倒在地,仰头睡在秋日温暖的阳光下面。
大家见女王行来,纷纷拥挤着上来围观,无数只酒樽举起,齐声高呼:“我王……我王……”
他们已经是真心爱戴她。
她登基不过几个月,九黎已经大变样了,老有所养,少有书读,扶危救困,鞭笞懒汉,九黎的一切都变得井井有条。
而且,她这么美。
新王这么美。
比九黎所有盛放的秋花加起来更绚烂多姿。
美丽,天生就是最能让人亲近的通行证。
百姓无不啧啧称赞:正因为这么美,才这么英明吧?
甚至连那些以前向来都不看好她的反对势力也渐渐地销声匿迹,倒不是完全因为他们亲眼目睹了她那绝对威慑众人的武力值,还因为如此短时间内,天下百姓都对她歌功颂德,赞不绝口。
当一个人处于上风口时,一切反对的力量都没用。
所以,才有一个词语叫做:顺应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