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半随流水半随尘(2)(1 / 2)

每次都只是因为他碰巧说到什么,才会让伯伯们碰巧提一两句他们刻意回避着的人与事,所以每一次他都会十分恰好、十分不经意地“碰巧”在场。

追逐着天山雪驼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线中寻觅那个他所厌恶的人的消息。

知道她与铃铛到过厝木湖,去了孔雀河,还知道她的铃铛陪着她越过了兴都库什山,到了天竺国的迦湿弥罗,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讯全无。

她那么任意,又那么自在地挥霍着时间,享受着生命。

而他在读书,在练剑,在学医,在用毒,在习琴,在跟着三个伯伯学做生意,在密切地观察着大汉生的一切。

他的每一刻时间都没有浪费。

他努力学习着一切,他一天只睡两个时辰,他边吃饭边背书,甚至睡梦中他都在反复练习着义父的一举一动,他要用义父的完美风姿掩去身上的戾气,他要他的敌人看见他时,绝无疑心,他要所有曾经蔑视过他的人,都要在他面前自惭形秽。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曾潜意识想过,再见那个喜穿绿衣的丫头时,他要一切都是最好。

时间在林木枯荣间流逝,他安静地等着复仇的合适时机,安静地准备着一切,也许……在他心中,在他从不肯承认的某个角落里,也还在耐心地等待她的归来。

他等待着她归来时,他和她的完美重逢。

他做到了!他以他无懈可击的姿态出现,而这次她成了乞儿,可她对他视若不见、无动于衷。

她没有认出他?!

她当然不会认出他!

介意?释然?

他鄙夷着她的蠢笨,嘲讽着她的伪善,厌恶着她对一切的不在乎,可是唯独没有惊讶。

八年的时间,在他的心底深处,也许他早已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人。

……

时间太久远了,牵绊也太多了,一切早在他自己知道前已经生,他已无法理智地抹去心中的所有印记。

在无数次隔着时间、空间的注视中,在长达八年的留意中,他已经习惯在他的时间、空间里,有她的存在。

所以他现在只能像个傻子一样,不在长安城享受温暖,却奔驰在冷风中;不去走康庄大道,而要去过独木桥。

这样大的风,很不适合出行,所以孟珏一路疾驰未见一人。

孟珏还以为可以就这样一直到骊山,却不料看到一辆马车出现在路的尽头,四周还有不少人相护。

这样的夜晚还要赶路,肯定有非比寻常的事情。

孟珏心中疑惑,放慢了马速,谨慎地让到路侧。他身后的六月和八月也立即随着孟珏让到路旁。

不知道是因为冷风中骑马,还是别有原因,一行人都穿着大斗篷,面目也是如孟珏他们一样遮着。

马车周围的人看到路侧的三人,手都暗暗放在了兵器上。

六月和八月也是全力戒备。

彼此相安无事地就要擦肩而过,各自都松了口气。

可突然之间,路侧的树林内一群蒙面人攻出,直扑马车而去。

马车周围的人立即将马车团团护住,六月和八月也是一前一后护住了孟珏,只看刀光剑影,一场厮杀已经展开。

此行所带的太监,全是高手,是自先帝起,就暗中训练的影卫。

来者人数虽多,于安却并不怕,震怒下喝道:“全给我杀了!”

孟珏虽知道有误会,可因为刺客正是从自己身后的林子攻出,怎么看都像是自己一伙的,一时根本解释不清楚,而且对方已经下了杀手,他们不能不自保,只能稀里糊涂地打了起来。

所有太监都是自小经过严格训练的好手,不仅是功夫,更有杀人和折磨人的法子。

来行刺的刺客也都算好手,奈何碰到一群锁在深宫里,从小到大,什么事情都不做,就专心练杀人的人,而且因为六根不全,大部分人的招式都是充满了阴狠的杀意,用招比刺客更狠毒。

刺客渐渐不敌,纷纷倒在太监们的软剑下,而且全是一些最痛苦的死法。

刘弗陵听到外面的兵戈声渐小,轻敲了敲马车壁,淡淡说:“口供。”

于安懊悔地跺脚,刚才被气糊涂了,立即喝道:“留活口。”扫眼间,却只剩下孟珏那边的三人。于安纵身飞出,直扑孟珏。

于安三岁起就受教于宫廷内的老太监,为日后服侍皇子做准备,他的天赋又很高,否则刘彻也不会从几千个太监中,选中他来服侍大汉未来的皇帝。几十年下来,于安一身阴柔的功夫说冠绝天下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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