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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是替我外公烧的”当然这话他没敢说出来,哪怕知道梅根绝对不会说出去。
“我多少有点愧疚,如果不是我接了这个案子,他也许不会死那么快,当然他大概率死在州立监狱里……但至少比在街头被打黑……哦……被流弹击中来的强……”
这话倒是可以说,而且也算不上撒谎。
作为一个长在红旗下生在新中国的穿越者,经历的是完整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体系和相对应的大学教育,虽然这套体系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并且在某些方面有明显的不合时宜,但在道德方面。
不打引号,真正的道德教育上,爱德华和他那千千万万的同龄人一样,有着看起来可笑但却极为朴素的正义感,并且无时无刻不将此贯彻到日常言行中。
比如,不能损人利己,更何况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牺牲别人,对国人而言不反对牺牲,但被牺牲的对象只能是自己,为了实现崇高目标而资源牺牲。
对于伯格曼父子的死,他虽然心里有着暗自的窃喜,只是夜深人静时,难免会觉得有些睡不好。
无神论者因为死人问题而导致睡眠不良,那只能说明一件事……心里有鬼。
“听上去很有点自我麻醉和欺骗的意思,你大概是想通过这种仪式来减轻自己内心的负罪感?”梅根歪着脑袋,想了想后说到。
爱德华默然的点点头“大概是吧,我现在真正理解了,为什么犹太教要有赎罪日仪式……以前我觉得这很虚伪,但现在我倒是真心希望马上再过一次赎罪日……”
“听起来你好像对犹太血统有点不满意?相比你那另一半中国血统?”
“大概是吧……我对犹太始终没什么亲近感。”爱德华摊手“虽然我生活在犹太社区中……反倒是对我那个从没接触过的国家有好感……”
“好吧,下次烧纸的时候提前叫我一声……”梅根忽然很兴奋。
“你要干什么?这,这不好玩啊……”
“我带个摄制组过来啊……说起来这应该也是不错的民俗活动吧?当然这个行为本身没什么大花头,但我可以找一堆专家教授来谈谈行为后面隐藏的哲学思想和生活态度,我觉得这应该会有人愿意看的……”
“FAKE?NEWS真是没亏待你,这种时候还能想到做节目。”爱德华一笑人又俯下身下去。
“这种时候?这是什么时候?”梅根反手圈住他的脖子,嘴唇对着他耳垂。
“你说呢……今天好好让你知道厉害……”
忽然,他觉得喘不上气来,梅根的双臂收紧了,随即耳朵边传来一字一句的质问:“该死的,别和老娘来这套!烧的纸是哪儿来的?!”
“买……买来的!”
“哪儿买的!”
“唐……唐人街……你,你松开……”
“混蛋,买纸钱是借口,你又去卖药了是吧!别和我玩小聪明,你就是有药,我今天也让你下不了床!唐人街我去做过几次节目,那个卖纸的店就在药店旁边!”
梅根站起来,一把揪住他的衬衣领子“你知道嘛,这种行为就好像是在奥运比赛上服用兴奋剂,你这个该死的家伙!这是作弊!你会为此付出代价的!我发誓!”
爱德华腿脚一软,倒在地上。
梅根顺手捞起他脚踝,牢牢握在手里,就这么拖着他往一楼的休息室而去,那里有张舒服的软床,虽然起居室的沙发也挺不错。
但是真皮制成,特别滑,尤其是皮碰皮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会掌握不好姿势而摔到地上。
梅根自己是无所谓,她的运动细胞极强,反射神经发达总能在必要时刻及时调整身体状态,有惊无险往往还凭添几分刺激。
可她晓得对方不行,尤其今天这种情况下,一会儿这家伙就将陷入半昏迷状态,只能完全靠本能行事,这时候玩意从沙发上掉下去,没准会摔坏脖子的……
“女王饶命……不不,你不能这样,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我们,我们应该先酝酿一下感情!亲爱的,我爱你!”
某人上半身在在地上被拖行,嘴里胡言乱语的哀求着。
然而行凶者却毫不心软,“该死的……认命吧,在你彻底投降之前,我是不会让你有机会离开我的视线去嗑药的……我要亲自上阵,让你知道什么叫做公平竞赛,什么叫做竞技运动的残酷性!”
“不不,我,我,亲爱的,好商量,一切都好商量,我现在就向你表示臣服……我们是之间,没必要,没必要,想米俄之间那么你死我活吧?”
“呵呵”梅根回头朝他露出一个笑脸,“是嘛?”
她舔着自己的嘴唇,“投降是要看行动的……”
……
好容易送走了梅根,爱德华哆哆嗦嗦的瘫在沙发上,手里捧着被热可可。
这是梅根临走前特地给他冲的。
“妈的……这日子没法过了,再这样下去,要英年早逝……梅根这个妞儿样样都好,就是玩心太大……今天三次贯上了吊灯……不行,不行,下次,绝对要坚决制止她这种不良爱好,不过,她嘴里和手上的技术是真不错……”
……这样的日子虽然不轻松但也挺悠闲,主要是没有辩护那种如同达摩克里斯之大宝剑悬在脑袋上的感觉,学业虽然繁重,但毕竟那是给人准备的,自己这脑子真不是盖的,只要用点心功课就不会差到哪里去。
至于对伯格曼遗产的蚂蚁搬家,基本上也不用他负责干什么事情。
那天那份声明发表后,倒是没引起什么轩然大波,向想来,米利坚的秃鹫们在盘旋时候能把像阳光一样光辉的第四权(媒体监督权)都给遮住。
但也有不爽的地方,不知道为啥,《纽约时报》好像吃错了药一样,针对爱德华的稿子一篇接着一篇。
一开始还好点,只是说他学艺不精就敢上庭,往后越说越离谱,甚至明着暗着说是他买凶杀人干掉伯格曼父子。
爱德华一开始也就当笑话来,毕竟在米国嘛,被媒体污蔑是常有的事情。
反过来说,一个人要是一辈子没被西方记者弄个大新闻过,说明他实在是混的不怎么样,不配当资本主义社会的接班人。
但随着后面这些看起来“子虚乌有”的指控出现,爱德华坐不住了。
毕竟年轻,多少还是有些做贼心虚的。
他生怕报纸这么一宣传,然后就有好事的记者顺着这个事情继续往下挖,到时候,那可就难看了。
为此,他考虑通过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