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你不想吗?当然,女人和男人不同。”艾伯特环顾着其他人:“这种故事是每个男人小时候都会做的梦,难道你们不想去看看那个满是财宝的洞穴?”
“不想!”鲁道夫直接就否决。
雷格尔也摇头:“为了钱,丢了命,不值得。”
程千寻侧了下头:“听到没有?劝你还是算了,再等个十二天离开这里,上岸后找个中立国家,舒舒服服享受你的几千万美金赎金。”
斯内德描绘出一副美好的画卷:“以你的底子,只需要二三百万买套海边别墅、弄辆好车,美女尽管的泡。何必去疯?”
看着这些人都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艾伯特带着几分遗憾地叹了口气:“说得是,已经有钱了,不值得再去送命。”
程千寻盯着一直愣愣坐在那里的阿克曼:“教授。”
可阿克曼还是在愣,盯着篝火。于是旁边的雷格尔捅了他一下:“哎,教授!”
“啊?”阿克曼这才回过神,略显慌张地道:“没,我没想去。”
不打自招,大家都笑了出来。
“教授!”程千寻很严肃地对着他道:“希望你不要说出去,记住一点,其他都捞不到的东西,尽量不要去想。除非你想送命!”
“是,是。。。”阿克曼猛点头,随后强笑着继续啃手中拿着的肉。
程千寻看了看自己的队友,队友们也用眼神回应,这个阿克曼可能会带人去,要尽量注意着了。
为了转移艾伯特的目标,程千寻于是道:“头,明天开始可以砍树,收集食物了。再过十二天就可以走了!”
戈登提出意见:“多收集一些椰子,椰子是放不坏的。”
“再弄些海带,还有挖一些蚯蚓。”鲁道夫也有很多生存的好办法:“万一没食物了,蚯蚓可以钓鱼。而且蚯蚓也好养活,弄些草皮,连土一起挖走。”
锅炉里需要东西烧火,路上需要有吃的东西。艾伯特领情,表示明天一早就开始着手离开的准备。
又一天开始了,离传说中可以离开的日子只剩下十一天了。程千寻也暗暗计算着,那天也同时是他们完成任务的前一天,就是说他们不能呆在这个到时会消失的小岛上,否则就是淹死。
算得还真是准确呀,场景和主题换了一个又一个,这场戏简直比前三场加起来的还要多。
一早起来,艾伯特就命人开始砍下树往船上运,还有一些人将船上的椅子柜子等、只要是木头做的全部收集起来。用五天时间将所有需要的木材全都准备好,随后的五天就开始准备吃的东西。
这样的准备也是很合理的,食物容易**,太早准备也是枉然。
程千寻他们躲在简易的帐篷里,舒舒服服地躺着。海风虽然有点热,但吹过来还是挺舒服的。
也在里面躺着的阿克曼突然道:“不知道那些财宝是不是在。”
“别再想了,保住小命回去才是真的。”戈登没个好气地道。
其实这件事对于程千寻以及队友们很容易,他们到时就走,什么都将带不走。可对于活在这里的普通人来说,这种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阿克曼坐了起来,察言观色着:“难道你们一点都不动心吗?那可都是财宝呀,而且游船那么大,装得下。”
“嗯,是呀,确实全都装得下。然后呢?”雷格尔嘴里叼着一根草棍,双臂垫在自己的脑后,悠哉悠哉地道:“不要忘了,来过这个岛的人有很多批,可活着出去的大约只有那个写了羊皮卷的船长。其他人见了财宝就起了贪念,互相残杀。你认为你能抢得过其他人吗?”
阿克曼脸上堆砌起了笑容,满是肉的脸上露出的笑,显得更加的贪婪:“只要你们愿意,他们根本就抢不过。要不这样,一起去,大家平均分。。。不,你们拿九成,我拿一成就够了。怎么样?”
“好诱人!”程千寻坐了起来,冷冷地看着阿克曼:“但抱歉,没兴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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