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1 / 2)

从方二婶家回来,方安和和方妙正好也背着竹篓到家,三人一起把草给摘干净,然后放在阴凉的地方。

现在家里有九十六只兔子,其中有六只小的,六只小的因为行动不便一直就没放到笼子里,其余的九十只大的分别装在十个笼子里,本来养兔子的话,公兔和母兔最佳比例是一比七或者一比八,抓回来的兔子里公兔子要多些,林芸希让郑猎户直接给处理了,做成了肉干准备给方岁寒送去。

照顾了几天,方安和已经摸透了兔子喜欢吃哪种草,每天就是要多走很远的路也要让兔子们吃的开心,几天下来,竟然比林芸希还要上心。

“妙儿,你知道咱家那荒地的位置吗?”弄完水和草,实在不知道该干什么,林芸希决定去看看分给她的那块地。

“知道,三嫂你要去看吗?”方妙问道。

林芸希点头,先看看那地,然后再决定要种点什么。

听说要上山,方妙和方安和又拎上篮子和竹篓,一脸的跃跃欲试,“正好,摘点蘑菇也野菜。”刚才上山因为背的东西有点多就没摘蘑菇,真是可惜。

雨后的空气异常的清新,天蓝的好像毫无瑕疵的蓝色翡翠,多看几眼感觉心理特别的舒畅,越向山上走去,草木的清新的味道就越的清晰,边走林芸希边大口呼吸了几口,这里的生活水平跟前世差的太远,但是空气和环境真是好了不知百倍,看着那绿色叶子上面滚动着水珠和水珠上折射出来的美丽光线,林芸希想也许自己更适合这里的生活,平淡而又宁静。

因为路不太好走,所以绕了一段,走了约莫十分钟左右,三人爬上一个小山头,方妙在一片茂盛的野草前停下,回头对林芸希说道:“三嫂,就是这,自从我爹没了以后,大哥和二哥嫌这里的石头多庄稼没法长,就一直搁置了,所以这里的地就荒了。”

虽然野草没过膝盖,但依然能依稀看出曾经开垦的痕迹,因为泥土翻动过而且地里的野草要比别的地方的草要高大茂盛些。林芸希弯身从地上抓了一把土摊在手里心,土壤呈黑褐色,比较疏松,如果地里没有那些大大小小成块的石头,种庄稼倒也不会太差。

这个小山头是离村里最近的,如果道路顺畅的话,从家里到这正常也就五分钟左右,真是近的很。山头不大不小,整个约莫有五六十亩的样子,除了山头这两亩多以外都是荒的,村里人宁愿多走几步也要去远处的缓坡处开山地,为的就是种和收的时候少遭点罪,毕竟一锄头刨出来一个石头可真是够呛。

“哎呀,这里还长着婆婆丁呢,嘿嘿,正好摘回去做炒菜。”到了地,方妙就开始到处寻摸,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的如愿了。

把身边的嫩一些的婆婆丁拔下来放到篮子里,方妙现了一棵开着紫花的低矮的灌木,有几个稍微粗壮的枝子上还挂着小小的红色果实,虽然长的只比膝盖高些,但是枝桠可伸展不少,扒拉了半天都没找到头。

“三嫂,你看这蒺藜竟然还结了果子,我是第一次看到呢,这东西能吃吗?”方妙冲林芸希招手道,同时小心翼翼的把那堪比两个米粒大的果实摘下来放在手心,虽然小的可怜,但是红红的,还挺喜庆。

闻言,林芸希走了过来,看了眼她手心里的东西,果实呈椭圆状微,表皮微微凹陷,蹙了下眉毛,虽然比前世见到的要小些,但这东西的确是枸杞没错,林芸希伸手将那果实捏起来放在嘴里,嚼了两下又咽下去,道:“这不是什么蒺藜,这东西叫枸杞,是种药材,虽然看着不起眼但是全身都是宝呢,行啊,妙儿,运气不错,找野菜还能找出宝贝来。”说着,她指指那枝条,“虽然这东西和蒺藜比较像,都有刺,但是蒺藜是黄花,枸杞是紫花,非常好分辨。”

说话的功夫林芸希也看清楚了长在野草中间的枸杞树,三十多厘米高,分出去十多个枝子,每个枝条上开满了紫花,其间稀稀落落挂着十多个枸杞,枸杞树是多年生的植物,一般三年以上才能收成,这棵估计也就四五年的样子,结果不多。

“药材?”方妙没想到这么不起眼的东西竟然是药材,登时兴奋了,双手挥舞着,“三嫂,这东西值钱吗?”农家人最怕生病,因为找大夫和吃药都要花银子,所以在大多数的人心里,药材就等于很多钱。

这个问题可把林芸希给难住了,前世买一小袋枸杞大概十元左右,但是这物价以及种植的普及程度不同,她还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枸杞到底值多少钱,不过不值钱不值钱关系也不大,因为这一株也就收几十颗,卖也没法卖,也就够自己家喝几顿的。

林芸希照实回道:“我也不知道这东西值多少钱,就算不值钱自己吃也是好的。”

“唉,这东西要是值钱就好了……”方妙小声嘟囔道:“咱家地里有不少这个,如果能卖钱该多好啊。”

哎?有很多?

林芸希猛的站起身,左右仔细张望,果然又在附近找到几株被野草掩盖住的枸杞树。又向前走了几步,用木棍扫几下同样也现了踪影,枸杞树分布的非常不均匀,有三五步一棵的,也有五六棵挤在一起的,总之这两亩多的地里有相当多的数量,而地两边却一棵都没有,这简直,简直就像是人为种的一样,如果真是人种的,毫无疑问是方家人,因为不可能会有人跑别人家地里来种药材。

看着这一大片枸杞树,林芸希有种天上掉馅饼正砸在脑门上的眩晕感,拉着方妙的手使劲的摇了几下,“妙儿!安和!咱们赶紧把草给拔了!”

“三嫂,来了!”在远处割草的方安和听到喊声,赶紧跑过来,篓子里已经装了大半的苜蓿草。

两亩多的枸杞树啊,得产多少枸杞啊,而且现在已经到了结果的时候,以后不用怎么伺候每年都可以摘枸杞,怎么也比种田收人要多,没想到被方家人放弃的地竟然长满了药材,而方家为了不损失耕地把这块荒地让给了她,这个阴差阳错的惊喜可真够大的。

不过谨慎起见,林芸希还是冲方妙询问道:“妙儿,地里为什么会长枸杞?”如果是刻意种的话,那为啥大房和二房一直没收拾这地,明显他们就不知道这里种的是什么。

方妙也挺奇怪的,她从来没听说家里种了这个啊,皱着眉头想了半天,突然眉头就舒展开了,大声道:“我想起来了,三哥在回来方家之前拿回来一大包的种子,让我交给大哥和二哥找块闲置的地种下去,说不用怎么伺候,自己就能长出来,对对,当时还是我拿回来的呢,死沉死沉的,胳膊疼了好几天。”

方妙继续回忆道:“当时大哥和二哥也没怎么在意,种子放了好久,后来我怕时间长了不芽,催着他俩种的,种了以后他们也没管,我来过几次,看着这东西不是蔬菜也不是粮食,后来也就没在意了,没想到竟然是药材啊。”

这可是真是机缘巧合,当初方岁寒拿回来让方元武和方庆林种可能就想着以后枸杞树长大了以后卖枸杞,改善下家里的境况,结果两个人都没放在心上,当没用的给处理了,然后就便宜了自己,想着二哥当时极力把这地推给自己的情景,林芸希笑了,她也不算捡了便宜,顶多算是物归原主吧。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方岁寒当时种下的因,自己得这个果,兜兜转转还是没有便宜了别人。

因为高兴,边拔草林芸希一边给方安和和方妙讲这东西的好处,“这枸杞全身可都是宝贝,春天的时候采的枸杞叶,性苦甘凉,可以入药,夏天采集的花和冬天采集的根都是中药材,秋天采子,就是枸杞子,可以食用也可以药用,你说这东西好不好?”

林芸希前世的时候爱看书,因为专业的关系,对中药材也涉猎一些,枸杞这种已经普及的东西更是熟的不能再熟。

“三嫂!这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好?那叶子和根竟然也是药材,天啊,我还以为是野蒺藜,差点给拔了,还好,还好……”方妙后怕的拍拍胸口,这个东西让前襟沾了不少泥土。

听了凌菲的科普,方安和也一改刚才那随意拔草的动作,更加小心翼翼,那眼神虔诚的就像抱着小兔子时候,眼睛亮晶晶的,特别的专注。

用袖子抹抹额头上的汗,凌菲笑的眉眼弯弯,“当然是真的,等到这果子熟了,咱们就摘下来一起去县城。”枸杞的成熟期比较长,从七月份到十月份陆续成熟,需要分别采几次才能将所有果实收起来,自家地里的枸杞是新树,估计收的比较少,再过一个月左右就能摘了,到时候领着方妙和方安和去趟县城,家里填点东西然后再给她俩做身衣服。

“真的吗?我俩也去县城?”方妙高兴的差点跳起来,她已经好久没去过县城了,上次去还是三哥带着去的,那是一年多前的事了呢,不过,不知道三哥现在怎么样了,想到三哥,方妙刚才的热情突然就熄灭了。

“怎么了?”见方妙上一妙还笑的春花灿烂,下一秒就哭丧着脸,林芸希奇怪的问道。

拔草的动作一下子停住,方妙蹂躏了半天手里的草叶子,低头小声道:“三嫂,我想我三哥了,也不知道他现在过的怎么样,他在我心里是最厉害的人,但是……”说着,方妙的眼眶有些泛红,使劲抽了抽鼻子。

听她提到方岁寒,凌菲也愣住了,脑海里一下子就映出那个晚上纠缠在一起的场景,压在上面沉重而又火热的身体,还有那个算不上亲吻的吻,想到那个男人对自己坚定的说他一定会活着回来,不知道为什么,手不受控制的细细抖起来。

那些回忆清晰的就像昨天生的一样,伴随着那些回忆的是那种钝钝的痛,那种痛好像好像在方岁寒离开的时候就开始在心里扎根,时时从来没有停止过,不过一直原来自己都选择了忽视。

搬到新家的那一晚上,她梦到了方岁寒,那个男人依旧是那副凶狠的模样,但眼里的温柔好像是在安慰自己,迷茫以及愤怒在他如水的眼神慢慢淡去,最起码这个男人他是支持自己的。

“嫂子、嫂子,你怎么哭了……”一边的方妙久久没听到她说话,一抬头就看到她三嫂呆呆的,两颊挂着两串晶莹的眼泪,虽然没有出声音,那表情让人看着心里堵的厉害。

“唉?我哭了?”回过神来的林芸希慌乱的去擦脸,因为太着急,忘记了手里都是泥,结果抹了两三下,脸上多了好几道黑色的印记。

“别动了,我给你擦!”看她越擦脸越脏,方妙赶紧过来帮忙,但是她袖子和手掌也没有一块是干净的,只能用手背给蹭几下,泥是掉了不少,但是脸上却变得黑一道白一道的,看着十分滑稽。

“哈哈,三嫂,你现在看上去真像一只大花猫!”知道自己刚才提到三哥触及到了三嫂的伤心事,方妙赶紧转移话题,指着林芸希的脸笑个不停,还喊方安和一起过来看。

方安和是个老实孩子,一看三嫂脸都花了,一点都没有围观的意思,一直喊方妙找帕子给擦擦,只有三个人的山头立刻变得鸡飞狗跳的热闹起来。

“这是谁家的地?”从山上走下来两个人听到山头上的喧闹声停下了下山的脚步,一个穿着紫色袍子的年轻人问道。

“回少爷,这个山头因为碎石头比较多,鲜少有人在这种地,我想想,应该只有方家在这有地,不过这块地已经荒废了好多年了。”随行的五十开外的一个老者躬身回道。

“哦。”问话的年轻人一听那山不适合种地就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提提袍子的下摆,嫌弃的盯着上面溅上去的几个泥点子,“真不知道上山有什么好玩的,到处都是泥,弄的鞋和衣服都脏的要命,鞋底到底沾了多少泥,走路都费劲!”

老者点头不语,心里长叹了一口气,明明是少爷说趁刚下完雨踏青的,结果刚走不远就踩了几个水坑,弄的鞋里全是水,了顿火走到一半就回来了,这能怪的了什么,不过在少爷火的时候,绝对不能多说话,否则这气肯定会洒在自己头上。

半跪着替少爷用小树枝将鞋底的泥都刮干净,老者劝道:“少爷,这也快到晌午了,再也不会去老爷和夫人就要担心了,咱们先下山吧。”

用了两块手帕才把脸擦干净,不过那种又干又绷的感觉真是难收,眼见着日头转到正中,三人收拾收拾准备回家吃饭。

抱着草刚下来坡就看到小道上站着两个男人,因为不像是村里人,林芸希就不由得多看了几眼,看穿戴和举止应该是一主一仆,不知道怎么跑到山上来了,虽然一个胖的走路都费劲,另一个年纪挺大不像什么坏人,但这荒郊野岭的遇到陌生人,秉承着小心无大过的原则,林芸希还是低声喊方妙和安和快点走。

她一说话,本来还低声喋喋不休的少爷被声音吸引着抬起头看过去,只一眼,就立刻呆愣在原地,眼睛直直的盯着林芸希的脸,美人,美人啊,真正的美人。

白皙的好像吹弹可破玉脂的皮肤,两道娥眉淡若青烟,仿佛含着春水一般的眼睛,俏生生挺立的鼻子和那殷红小巧的嘴唇,比画中的仙子还要美几分,虽然穿着粗陋的衣裳,但一点都没有损失这人一点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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