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俊农夫(二)【捉虫】(2 / 2)

孩子是世界上最美的天使,许锦逸搂着只朝自己脖子里钻的小家伙儿,心里软成一汪儿水。

搂着小家伙出了屋,院子里已经支起了一张桌子,那个较为冷淡的下属正从厨房向外端着食物。

络腮胡子也连忙上前,片刻便舀好了几碗饭,除了那三人的,显然还有一碗是留给许锦逸的。

许锦逸点头,坐在了那个主人的对面。

四个人无声的吃起饭,偶尔有女娃呜哇两声,许锦逸温柔哄她吃饭的声音外,倒是还算安静。

只除了那个主人偶尔瞥过来的几道目光。

没有敌意,却让许锦逸如芒在背。

李天赐这具身体长得不错,五官硬朗干净,一双狐狸眼使那张因做惯了农活而峥硬的脸柔和了三分,算是十里八村有名的俊儿郎。显然十几年后,他的女儿继承了他的相貌,才让江岷山在娶了郡主的情况下还贼心不死。

即使面黄肌瘦,这张面孔也算是百里挑一,但郑荣瀚惊奇的却不是他的相貌,而是许锦逸身上不自觉散出的和京城中那些权贵相差无几的优雅气质。

即使抱着孩童,这人的脊背依然挺直,低头抬手间,每一个动作俱都让人赏心悦目。目光偶尔撇过他们这边,并无得了五两金子的喜意,也毫不惧怕,三分防备七分疏离。

完全不像是一个在地里刨食为生的农民!

郑荣瀚心下惊奇,想起这次离京的任务和跟着这个村民过来的用意,不禁开口问道:“不知如何称呼?”

许锦逸看向那冰块似的主人,“在下李天赐。”

“可有读书?”

“读过几年。”

“可有功名?”

“侥幸考中秀才。”

李天赐是李家的长孙,在李天赐祖父仙逝前,他一直备受祖父祖母的宠爱,也是李家唯一一个入过私塾的孙辈。

还算是天赐聪颖,十六岁时李天赐参加童试,竟中了秀才之名,而后参加会试却不幸名落孙山。此时祖父祖母两人已经不再,李父在与兄弟分夺家产中落了下风,家里也拮据了起来,李天赐便断了求取功名之意,听从父母之命娶妻生子。

郑荣瀚点头,“如今瘟疫已过,旱灾却日日加重,百姓们苦不堪言,天赐可有对策?”

闻言,许锦逸心下一动。

想到怀中这个女孩儿受过的苦楚,纵使原主没有报仇的心愿,许锦逸也心下不忍,恨不得让那些欺负过她的人尝尝她所受痛苦的千倍百倍。

可是如今他却只是一个泥腿子。

莫说日后贵为安王妃的孙培柔,贵为嫣然郡主的郑嫣然,单只江家那个会考中状元的江岷山,他都有心无力。

权势这两个字,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许锦逸正愁如何下手,这人就抛来了橄榄枝。

观其气度,再想到那块金元宝,许锦逸心下已有了结论。

“赈济救灾,以工代赈,移民就食,引水入旱,分而治之。”

“前年边境战乱,国库至今空虚,如何赈济救灾?”郑荣瀚摇头,脸上带着几分苦笑。一战便是百万纹银,虽是大胜邻国,大庆也损失惨重。

“国库无银,举国便无银?“

郑荣瀚心急追问,“何人有银?”

“贪官有银,富户亦有银。”见怀中的女娃不再张嘴,许锦逸拿起一方粗布毛巾给她擦擦嘴巴,才终于顾得上自己的肚子。

“如何从贪官富户处得银?”此时,郑荣瀚已经没了之前的冷若冰霜,转而一副急迫之态。

“予其之需。贪官最宝贝的是其项上人头,若得到他们的贪墨证据,再将证据现于贪官眼前,自然乖乖交出银两。”许锦逸擦擦嘴,继续往下说,“士农工商,富户最恨的是地位低下,如果能得到官府嘉奖的善人名声,自然也愿交出银两。”

郑荣瀚抚掌赞叹,“甚好,甚好!”面向许锦逸,他双眼已经是前所未有的热切,“何为移民就食?”

如此,两人一个问,一个答,等郑荣瀚再回过神来,已经过去了小一个时辰,小女娃已经在许锦逸的怀中睡得香甜了。

郑荣瀚心中稍有歉意,却不忍就此离去,遂站起身亲自拱手道,“先生大才,可愿助我一臂之力?”

许锦逸沉吟,少顷才出了话音,“不知阁下是……”

“吾乃安王郑荣瀚,还请先生助我。”

安王?原来你就是安王!许锦逸攥着的拳头暴起根根青筋。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