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芃姬诧异了下,抬手扶起妇人,笑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儿,不如道一旁的食肆坐坐。”
从妇人外表种种痕迹来看,她的生活有些困顿,平日省吃俭用,一日只吃一顿。
她身边的娃却养得极好,白胖可爱,连身上穿着的衣裳料子也全是细棉。
细棉这种料子并不昂贵,但对于家境一般的农家而言,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妇人迟疑了下,旋即又喜笑颜开,抱着怀中顽童跟着姜芃姬去了附近的知客斋。
知客斋开遍了丸州境内大小城镇,名声一日比一日好,庖子研究出来的菜色也是日益翻新。
虽说面向中高档食客,但普通百姓咬咬牙,偶尔也能吃上一顿。
妇人跟着姜芃姬去了雅间,她与老管家省吃俭用地养着小主儿,倒是没来过知客斋。
“想吃什么便多点一些,这孩子……我若记得没错,莫不是被生母护在身下那个?”
上京地动,姜芃姬救出的百姓何其多?
如今象阳县的百姓,很大一部分都是当年跟着她从上京逃难到这里的。
妇人闻言,含泪点头,眼眶布满了血丝,但神情却不是受了委屈,反而是激动得难以抑制。
她一直记得姜芃姬,但人家可是大忙人,如何能记得她?
刚才提醒了一句,却也不抱希望,没想到对方一语便说中了。
“正是奴家小主儿。”
妇人激动地点头,怀中的白胖小孩儿疑惑地扭着,看看姜芃姬又看看抱着自己的妇人。
他不理解生了什么事,只能踩着妇人跪坐着的大腿,踮着脚,试图用白胖爪子给她擦泪。
“这些年过得如何?”
姜芃姬看着那个小孩儿,从记忆中挖出相关的片段。
她记得自己将这个孩子从废墟救出来的时候,这孩子被一个卷缩着背的女子护在身下。
若非女子以身相护,凸着脊梁,以头颅、双臂和前胸拱出一片空隙,怕是早早夭折了。
妇人露出一丝纯澈的笑,“多亏了州牧治理有方,奴家才能带着主儿在这世道活下来。”
相当年,府中有二十口人,一场地动之后,只活了三个。
一个奶娘,一个管家,一个出生仅有两个月的稚童。
外头世道太乱,他们三人皆是老弱妇孺,没办法去投靠亲眷,只能跟着姜芃姬来了象阳县。
老管家给人算账做外活,她在家里打毛衣或者绣些花样拿出去卖,平日里省吃俭用,除去交给县府的少量房租租金,剩下来的钱倒是够他们生活。这二人皆是忠心耿耿的仆从,宁愿自己累点儿苦点儿,丝毫不肯委屈小孩儿,故而三人之中唯有小孩儿穿着细棉做的衣裳。
姜芃姬道,“你是那个奶娘?我若记得没错,当年还有个老人家活下来。”
妇人道,“州牧好记性,那是奴家娘子的陪嫁管家。”
姜芃姬对着小孩儿道,“过来。”
那小孩儿心虚得很,他刚才撞了人,如今哪里敢主动靠近?
妇人鼓励他,他才迟疑地奔向了姜芃姬。
姜芃姬把人抱着颠了颠,两岁多的小孩儿,体重倒是不轻。
“我记得这孩子的主家似乎不凡,这么多年没想过带着孩子去寻亲?”